“左右为难”

作者: 曹一作
    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长期以来,家庭过期药品并没有被专门回收和处理,大部分都作为普通生活垃圾直接扔掉,家庭过期药品面临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局面。
    过期药品处置涉及回收、保管、储存、无公害销毁等多个环节,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完整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存在缺乏责任主体,群众回收意识不足,尚未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