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房地产税需要改革配套

作者: ■包兴安

    “房住不炒”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主基调,今年将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关键之年,其中房地产税是最受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有媒体报道称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已有大体框架,正向各地征求意见。
    自今年3月份以来,官方频频提及房地产税,最近一次提及是,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将“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在2018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笔者认为,官方密集表态传递出的明显信号是,征收房地产税已按下“确认键”,不再是要不要征的问题,而是怎么征的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上,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对房地产税征收的目的、征收的对象和范围、计税的依据和标准,及推进的程序和步骤做了具体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征收房地产税,不可避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影响。通过增加持有成本,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房住不炒”,使得房地产交易更理性、更稳定。从国际经验看,房地产税的主要目的并非是单纯调节房价,例如,英美模式以筹措财政收入为单一目的,日韩模式兼顾财政收入和房价调控,其共同点都是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收支柱。
    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曾撰文提到房地产税构想,认为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从房地产税设计参与者的表述来看,我国的房产税设计的原则是既能够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够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而弱化了调控房价的功能。
    总体来看,房地产税推出需要相关的配套改革和建设,包括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等,房地产税一旦推出,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必将逐渐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