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出海“潜规则”不能随行

作者: ■李富永
编者按:
    4月16日晚间,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兴通讯的出口禁令,直到2025年3月13日,美国公司将被禁止向中兴通讯销售零部件、商品、软件和技术。中兴产品有大量进口自美国的元器件,尤其是芯片,中兴将因此蒙受巨大损失。消息传出后,中兴A股、H股双双停牌,其美国供应商的股票大幅下跌,最严重的跌了30%以上。对此,中兴通讯回应称:中兴通讯已获悉美国商务部对公司激活拒绝令。公司正在全面评估此事件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与各方面积极沟通及应对。
    自美国宣布封杀中兴通讯以来,这场危局已进入到第8天,话题依然火爆。据悉,这不是美方对中兴的第一次调查,2016年美方已对中兴有过制裁。然而,此次的事件也让广大国人意识到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切肤之痛,同时,也折射出中国高技术行业的集体焦虑。此外,本次事件也对我国企业海外发展需要的内省功课有了一定的借鉴意义。针对这一事件,编辑特选刊三篇评论,供读者分享。
    近日,美国封杀中兴通讯一事撼动了国人的自信心,笔者虽然也不例外,但也关注到另外一条似乎能使国人“自我安慰”的新闻。
    据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近日透露,商务部正在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依法对高通公司收购恩智浦半导体公司股权案进行审查,理由是“该交易在行业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市场竞争可能不利”。
    笔者理解,高峰所说的《反垄断法》,应该是指中国的《反垄断法》。于是问题来了,对一般公众而言,会油然产生一个疑问:美国的两家企业之间的收购合并,中国能管得着吗?凭什么管?
    回答是能管得着,而且有凭据。凭的是目前全球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制度和规则,而这个规则,是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都遵守的。正是根据这个规则,高通要想收购恩智浦,需要在9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批准。除了美国自己外,其中还包括美国厌恶已极的俄罗斯。一旦其中有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不批准,高通就无法收购恩智浦。看着是嘴边的肉,却吃不上口。这一情节在中美贸易敏感时期,难免引发无穷联想。
    但笔者认为,即便中国杯葛其事,也不能理解为中国对美国贸易制裁的回击手腕。这是因为其收购不利于我国集成电路企业向高端发展。高通是谁?是手机芯片领域的霸主;恩智浦是谁?是金融IC卡芯片、移动支付安全单元和NFC芯片等领域的垄断者。对中国同行来说,高通和恩智浦,一个如狼一个似虎,一旦虎狼合伙,中国本土的集成电路企业将更没好日子过。因为它们虽然多如牛毛,但又个个小如蚂蚁。所以中国如果不同意,或者“需要时间审查”,都不是意外。只是与眼前的中美贸易摩擦无关。
    杯葛高通与中美贸易摩擦无关,那么,美国刚刚发出的对中国中兴公司的禁售令,就与中美贸易摩擦有关吗?
    回答不是。简单理由有二:第一;在此之前,中兴已经两次因为违规被处以数亿美元的罚款了;第二,美国这次不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是要维护其出口管制制度。这个制度作为贸易合同的前提,一旦被中方接受,那就要遵守承诺。
    中兴与美国的纠葛由来已久,此前美方已经两次经济处罚中兴了,可以说利剑早就悬在中兴头上了,但这次为什么最终落了下来?美国商务部何以近日激活了对中兴的禁令?据人民日报报道,美方理由是中兴通讯对某些违规员工“未及时扣减奖金和未发出惩戒信,并在2016年11月30日和2017年7月20日提交给美国政府的两份函件中对此做了虚假陈述”。
    原来如此。照这么看来,中兴最终被美国断供,其实原本可以避免,而且是可以用轻微的代价。轻微到什么程度?无非是扣减奖金和书面批评而已。这有多难?能算什么代价?咱们中国历来有“舍卒保帅”的传统,而中兴需要付出的代价,连卒都算不上,在此之前近十亿美元的罚款都缴纳了,能有多难?为什么非要阳奉阴违、非要诓骗人家呢?中兴的“某些员工”究竟是谁?面子怎么就这么大?宁可让置公司于死地,都要维护自己的奖金和面子?
    终于被美国断供了,而且这一断,为期7年之久,中兴应该从中获取什么教训?仅仅是一定要研发出自主核心技术吗?中兴的产品,如果是国家必不可少的国防安全用途也罢,这没的说,一定要全部自己研发。但中兴的产品并不涉及国家安全,都是民用商用,是要讲经济效益的,这些全部自己从头开始做,在经济角度思量,划算吗?那还是国际分工吗?不涉及安全,美国犯得着卡别人脖子、断别人咽喉吗?那样对美国有什么好?不妨回忆一下,美国此前可曾有卡断行为?没有。如果不犯规,至少目前看不出美国会这样。
    正如人民日报所言,信息技术是全球开放程度最高的产业,全世界各国都在发展信息技术,导致产业链全球分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自己独立完成,虽然美国在某些领域属于世界领先,但美国也不能例外。据报道,美国此次对中兴断供,自身也将承受巨大的损失,据说有四十多家企业的产品将失去销路。
    美国为什么要这样干,姑且不论。但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人有必要审视自身的痼疾。按说,国家早就布局开发核心技术了,投入的资金也可谓海量了,为什么至今仍感到处处“受制于人”?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不妨彻查款项被人骗领、“重大突破”被造假等现象,以此剖析深层原因。科研领域尚且如此胡为,整个市场领域乱象就不用说了。但习惯成自然,中国企业自觉不自觉将国内潜规则带到海外,碰钉子就在所难免。
    比如我们只会考虑如何开拓市场赚钱而不会警戒企业具体的手段,但美国可不允许其企业用贿赂手段,所以有《反海外贿赂法》,已经有过多次严厉处罚其本国企业在国外行贿的案例了。这在我国似乎不可思议,但美国的《反海外贿赂法》可不是虚置。所以,如果我们继续将自身毛病看作“细微问题”而诧异别人“小题大做”,那么冲突就会一再发生,最终吃亏的首先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