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印发了《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补充意见》,在普通人才落户、大学生求职住宿、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提升。
据了解,截至今年2月下旬,与被称为沈阳市“人才新政24条”的《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相配套的59个实施细则已全部出台,沈阳全市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已全部开放,人才新政实现了全面落地。
针对当前各地的“抢人大战”,《补充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中专以上学历人才均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将人才落户与就业脱钩,真正实现“零门槛”落户。同时放宽了享受房租补贴受益群体范围,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科技“双培育计划”企业中新引进的成熟实用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人才均被纳入购房租房补贴范围。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外地毕业生到沈阳求职面试,沈阳还将开设“人才驿站”,向应届和往届毕业生提供10天内免费入住服务。同时,依托沈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供“两个清单”(服务清单、政策清单),免费实行“五个帮办”(引进落户、创办企业、政策兑现、社保医疗、子女就学等服务),使高层次人才享受到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