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7日决定,从4月25日起,下调部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同日,上述银行将各自按照“先借先还”的顺序,使用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对部分金融机构降准以及置换中期借贷便利操作,主要涉及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这几类银行目前存款准备金率的基准档次为相对较高的17%或15%,借用MLF的机构也都在这几类银行之中。其他存款准备金率已经处在较低水平的金融机构不在此次操作范围。
关于此次通过降准置换中期借贷便利的主要考虑,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小微企业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适当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一部分央行借贷资金,进一步增加银行体系资金的稳定性,优化流动性结构,同时适当释放增量资金。具体来看:一是可以增加长期资金供应,银行资金成本将有所降低。置换MLF使商业银行付息成本有所减少,有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二是释放4000亿元增量资金,增加了小微企业贷款的低成本资金来源。人民银行将要求相关金融机构把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并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上述要求将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