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拓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 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业人才的创造潜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重点领域深入发展,近日辽宁出台了《辽宁省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实施措施》),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完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增加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有效金融供给。
    今年的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出,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一项关于辽宁省小微企业活跃度分析也显示,反映融资难问题的小微企业占比高达47.5%,融资难成为当前影响小微企业成长的一个主要瓶径。
    在此次出台的《实施措施》中,明确提出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完善小微金融服务体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增加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有效金融供给。引导各银行机构转变服务方式,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大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动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域内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实施措施》同时提出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工具。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使用效率。支持银行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各银行机构帮助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推进资本市场融资服务。引导科技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区域股权市场上市、挂牌。常态化开展辽宁省科技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促进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全国范围内的创投机构、上市公司等投资机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