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新发展理念 助推两个健康

广东省工商联创新法律服务

作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通讯员粤商宣
    广东省工商联立足新时代,践行新思想,用辩证的思维、发展的眼光、全局的观点,找准新时代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新起点,高站位谋划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以提质增效为重点,以健全机制建设为保障,创新思路,聚焦服务,推动该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广东省工商联以两个健康为工作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性地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先后搭建了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立法评估中心等各类工作平台;组建了投诉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民商事纠纷及劳动争议调解员和候选仲裁员、法律委员会成员、律师服务团成员、法律顾问等多支工作队伍;建立了投诉维权协调机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参与立法协商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合作机制、民商事纠纷及劳动争议的调裁衔接机制、商会调解的司法确认机制等多方面的工作机制。该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已涵盖协投诉维权、法治宣传教育、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协调劳动关系、参与立法、协同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质增效
    广东省工商联围绕“三个平等”,重塑营商环境广东优势,为该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推动平等保护。推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参与制定该省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分工方案;主动参与立法,清理废除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推动构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出台《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研究制定工商联系统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行为规范,营造亲商重商的社会环境。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从2016年起,连续两年对全省及地市两个层面营商环境进行主观评价和评估,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并作批示。
    在广东省工商联的持续努力下,投诉维权工作得到了提质增效。
    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推动《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将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职责以及工商联和商会协会维权机制上升到地方立法层面;推动将《广东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列入省政府规章计划项目,规范统一全省投诉工作机制建设和运作规则。
    工作网络有效铺开。完善省市县三级投诉维权工作网络,并推进园区、商会协会成立维权机构及基层工作站。各地打造“惠企通”APP和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网络,不断拓展维权渠道。
    案件调处成效显著。截至2017年底,全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机构接到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咨询、求助共计9397宗(次),其中正式受理2120宗,办结2107宗,办结率99.4%;为企业提供维权协助等法律服务7277宗(次),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经济、法律效益。
重视宣传教育创新调解工作
    广东省工商联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思想政治教育重要内容,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诚信经营。
    加强统筹指导。推动和指导各地工商联、商会协会整体推进“七五”普法、“法律三进”等工作。
    打造活动品牌。坚持围绕中心,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万家民营企业公开承诺、创建“平安企业”等活动;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法律宣传周(月)活动;与省法学会等联合创办“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并举办17期活动;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联合有关单位在全省举办企业信用管理公益巡讲等。新生代企业家培训、法律宣传周(月)、“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活动已逐步成为该省非公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不断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加强工商联杂志、简报、信息、网站等载体,以及短信、微信等平台,编印宣传册等开展法治宣传,近年累计发送普法短信9万多人次。2016年6月,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广东省工商联还积极发挥工商联自身独特优势,积极开展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搭建工作平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各级工商联、商会协会已设立调解仲裁工作机构120多家,在“息诉止纷”等方面作出大量实质工作。
    加强交流推广。通过开展巡回宣讲、编印调解仲裁工作指导用书、组织调解员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调解工作、与粤港澳主要商事调解机构合作交流等方式,深入推广调解仲裁多元化争议解决方式,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国内国际民商事纠纷化解。
协调劳动关系 参与立法工作
    广东省工商联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一是加强统筹指导。目前,全省共有19个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和90个县区加入了当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二是推动劳资纠纷预防处置工作。推动该省出台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争议预防调处等系列政策措施;开展劳资纠纷排查和社会矛盾专项整治工作,在200多家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劳动关系状况监测试点工作;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共同推荐6家单位分别作为第一、二批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单位,同时在全省确定66家非公有制企业和商会(协会)同步开展示范工作。三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作。共同制定该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推进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贯彻实施,参与研究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四是引导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引导教育非公有制企业主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联合开展“共进共赢”行动,共同制定该省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加强人文关怀的指导。
    参与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合作组建工商联参与立法协商平台。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合作组建了省工商联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标志着省工商联正式以制度化的形式参与重大项目立法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积极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评估工作。参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法征求意见300多项,受委托开展3项法律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相关意见建议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府法制局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大部分得到采纳。
    协同社会治理作用发挥。一是参与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了该省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等文件。与省民政厅共同牵头开展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广东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完善会员企业信息库,参与“信用广东网”平台建设,报送非公有制企业机构荣誉和个人荣誉信息1000多条。二是推动商会行业自律。以加强商会协会行业规范管理为重点,积极引导商会协会商会协会以行业规范管理为重点,制定行业公约,开展行业自律和守信承诺等活动,推动商会协会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内部治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