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合作组织优势 积极助推精准扶贫
作者:
■周立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辽宁省庄河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各类合作组织利用技术、资金、销售和规模化生产等优势,带动农民增收,对于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脱贫致富的有效载体。如何进一步发挥合作组织优势,使其真正成为精准扶贫和农村反贫困的组织载体,是现阶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提升运营质量效益。近年来,庄河市农民合作组织队伍不断壮大,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群众增收和带动扶贫方面成效显著,但合作社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监督约束等机制不健全、缺乏长远发展目标、资金投入少、规范化达标建设缺失、运营质量效益低下。成立农民合作组织综合服务中心,从完善内部管理结构、财务制度和利益分配入手,为它们提供政策咨询、会计服务、项目申报、贷款融资、品牌创建、市场信息、档案管理、注册登记等一体化综合指导服务,促进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创新扶贫帮困方式,探索精准扶贫路径。随着越来越多的贫困农户脱贫,依然贫困的农户想要脱贫的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建议选择产业有特色、市场前景好、管理规范的合作社进行试点,在政策、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给予帮扶。同时,因地制宜制定简单有效的考核机制,将全市55个低收入村的861个屯的17.6万人口,根据地域分布和产业特色落实到相应的合作组织,明确其带动脱贫的责任目标和奖扶政策,使合作社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协同发展。建议选择适合的龙头企业作为经营主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入产业化进程,构建村企一体、利益相连的可持续机制,让农户依托产业化合作组织,分享产业发展红利,从而实现早日脱贫持久致富。
第三,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营造政策激励环境。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由于缺乏激励机制,合作组织只限于自身和产业发展需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激励扶贫工作的政策环境,从税收、信贷等方面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合作组织提供互惠的政策支持尤为必要。作为贫困地区的村屯以及农户可以扶贫政策的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当地农民合作社,合作组织可利用项目产业、资金技术扶持,实现既帮助农民找到脱贫致富的产业,又解决合作社发展的土地、资金难题。
第四,搭建信息帮扶平台,畅通产销对接渠道。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传统的经营模式和思维理念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贫困群体绝大部分地处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大山深处,就庄河市而言,55个低收入村90%分布在北部山区,信息闭塞。建议实施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分层次建立贫困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手机信息或QQ群、微信群等信息服务平台,及时精准推送农时农事、生产资料价格行情、农产品销售市场信息等,降低农民采购成本,增加效益,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发展“互联网+农业”。
第五,培养引进领军人才,强化自我生存能力。合作社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力,除了靠诚信经营、质量保证和品牌创立外,更重要的是离不开领军人才引领带动。庄河大骨鸡、绒山羊、蓝莓、草莓、海产品等农副产品之所以扬名国内外,其声名背后都是和领军人物的宣传推介和引领带动密不可分的。建议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经营、懂管理、懂技术的带头人,着力提升合作组织带头人、管理人、种养能手的综合素质。要利用大学生村官、农村有志青年及行业带头人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知识面广的特长,鼓励和支持他们领办、创办合作社,带动引领农村脱贫和产业发展。
(本文作者系庄河市工商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