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联: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真言献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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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紧扣中央和江苏省重大战略部署,围绕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与跨越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充分发挥工商联参政议政优势作用,为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真言献良策。"对于参政议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许仲梓这样表示。
    近日,在召开的政协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江苏省工商联提交提案22个,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真言献良策。为此,本报整理部分提案刊发如下,以飨读者。
    近年来,社会上频繁出现针对民营企业家的符号化、脸谱化的“坏老板”形象,一些媒体更是使用“炫富”“土豪”等标签贴在民营企业家身上。这样的舆论氛围,不利于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明确了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民营企业家的良好舆论氛围,江苏省工商联建议:一是要宣传企业家奋斗精神,形成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艰苦奋斗、努力拼搏,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作出了重要贡献。民营企业家是时代的弄潮儿,建议江苏省各级宣传部门开展优秀企业家创业故事征集、优秀企业家走进卫视演播室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影视艺术创作对优秀民营企业家角色进行正面塑造,广泛弘扬优秀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纠正轻视蔑视民营企业家创造财富的历史性陈见,增强全社会对于民营企业家的认同感和价值肯定,营造全社会努力创业创新创富的积极价值导向。
    二是要宣传企业家责任担当,树立良好形象。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投身公益慈善,先富裕起来的“企业家群体”标杆意义十分重要。以精准扶贫为例,江苏省工商联开展的“百企帮百村”扶贫行动中,2017年全省民营企业投资帮扶项目1065个,投资总额39.9亿元,帮扶低收入人口11.72万人。建议由省委宣传部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宣传报道企业家履行责任、投身慈善的先进事迹,树立企业家良好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省上下每个单位、每个组织、每个人传递爱心,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拉长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短板”
    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进程加快和“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实施,江苏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对外投资经营,但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复杂化特点,一定程度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总体来看,江苏省大多数民营企业尚未建立与投资项目相匹配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域外投资存在众多法律服务障碍,域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业内部法律工作部门均不能有效地服务投资项目。同时,企业主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经验及能力,加上现有法律不完备、法律服务市场不成熟等因素,从而导致民营企业域外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的能力较弱。
    为此,江苏省工商联建议:第一,构建地区综合风险治理体系。组织法律专家调研团队赴境外“一带一路”地区,开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和熟悉境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风险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意见。
    第二,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加大民营企业法治宣传,充分了解民企法律需求和现实困难,掌握法律风控与管理的前沿动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予以广泛宣传。针对重大疑难、焦点热点的法律问题,适时举办法律讲座、召开座谈会等,总结、交流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与管理经验,推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法务工作学习交流。
    第三,加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力量。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法律服务行业力量投入,培育专业化规模化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为企业防控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有力支撑。要通过开辟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法企同行”活动等,指导企业梳理和评估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建立起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第四,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监控预警和诊断机制。结合江苏省重点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建立完善企业法律风险信息的收集网络,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规范信息收集、上报,形成常态、动态监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法学专家对发现法律风险问题综合分析研究,发布解决方案,构建起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公共信息平台,同时为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要“动起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负责企业工作的政府部门分散,责任主体界定不清,易导致政策零散、职能弱化、交叉和缺位等现象。各方面普遍反映,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迫切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协调机制、明确综合管理部门。
    为此,江苏省工商联建议:一是成立由省分管领导负责,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质检局、税务局、工商局、工商联等多部门参加的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经信委设置办公室。
    二是整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资源,强化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拟定、执行、反馈和改进。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缩减政府审批范围。推动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企业松绑减负。
    “个转企”需“扶上马送一程”
    随着新时期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近年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动“个转企”工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个转企”对于个体户规范经营和发展意议重大,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些实际问题制约了个体户转企业的积极性:一是税费负担加重,企业税负较个体工商户有所提高。另外,“个转企”后办理房产、土地过户费用高,雇工成本也增加。二是审批手续繁琐,大多审批手续要求重新办理,程序繁琐、周期较长、难度较大。三是管理要求提高,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管理相较个体工商户的要求更为严格,个体工商户考虑到成本上升等问题,畏难情绪较多。
    为此,江苏省工商联建议:第一,制定专项政策。研究制定扶持“个转企”的专项政策意见,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对涉及“个转企”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进行一定的补贴优惠,对房产、土地等过户费用进行一定的减免或补贴。适当降低社保要求,对“个转企”企业设置一定的过渡期限。制定相应的财政激励政策,利用财政杠杆作用,促进“个转企”政策落地。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究和协调解决“个转企”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组织“个转企”的专项调查,从经营者的现实需求出发,对有“个转企”需求的经营者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名册,有针对性地、分门别类地开展好“个转企”专项服务工作。
    第三,提升服务水平。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个转企”工作咨询、指导及业务办理,主动提供审批登记指南等,指导帮助申请人快速便捷地完成申办或变更手续。在“个转企”过渡期间,允许其逐步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尽可能简化税收征管方式和纳税申报资料等。
    第四,加强精准帮扶。研究“个转企”企业特定需求,加强精准服务,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在“个转企”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和困难。积极搭建“个转企”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桥梁,搭建“个转企”企业与金融机构互信互惠的合作平台,进一步创新政银企交流机制,着力解决“个转企”的实际困难。
整合资源发展新兴主导产业刻不容缓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江苏省制造业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新型制造体系,全力提升江苏制造核心竞争力,促进智能制造创新发展、振兴实体经济。
    目前,江苏省在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新兴主导产业发展不够,集聚力不强。一是人才结构与产业规划不相适应,新兴主导产业需要更多的领军式人才、复合型人才以及大量的专业技术人才,目前高校教育专业设置不能满足要求。二是资本投入结构与产业规划不相适应,主导产业在区级划分中过于分散,导致政府投资不能集聚于一点,带动产业突破性发展。三是各市产业结构和规划与发展目标不相适应。江苏省各市在产业规划上同质化较为严重,产业规划也比较相似,不能突出主导产业发展。
    为整合资源,促进新兴主导产业发展,江苏省工商联建议:首先,以特色产业集聚资源。各市要明确自身特色优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确定符合自身特色的产业规划,用特色产业集聚资源。如南京市承担高端装备突破、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军民融合、国际化发展等试点任务;无锡市承担工业强基、产业集群化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试点任务;常州市承担区域协同创新体系、高端装备突破、产业集群化发展、中小企业创业、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等试点任务;苏州市承担工业强基、高端装备突破、产业集群化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军民融合创新、国际化发展等试点任务;镇江市承担高端装备突破、产业集群化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军民融合创新等试点任务。
    其次,提升产业园区功能特征。对江苏省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把产业集群和各市园区发展紧密挂钩,打造具有鲜明产业特征的强势产业园区,发挥园区带动产业集聚能力。设立各类展示平台,加大园区品牌产业集群宣传,打造具有高知名度的园区强势产业集群。
    此外,促进人才集聚培养。实施制造业领军人才集聚计划,推动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领军人才地图和国外引才引智工作站。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绿色通道。建设一批省级行业工匠工作室,打造新型主导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增进人才引进吸引力,着力破解人才住房难题,增加公租房分配供应,鼓励产业园区平台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人才公寓(单位租赁房)等配套服务设施。
    绿色金融体系亟待出台
    2016年,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成为了我国优先战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激励措施。G20杭州峰会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议题。2017年6月,国务院进一步在浙江、江西、新疆等五省(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旨在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改革创新力度,推动绿色金融在全国加快落地。在政策大力推动下,我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产品规模快速增长,创新业务层出不穷,市场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
    江苏省作为经济增长较快、开放程度较高、发展活力较强的地区,应当积极探索适合省情的绿色发展道路,把绿色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探索出一条通过绿色金融撬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模式,总结出一套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需要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为此,江苏省工商联建议:一是由省金融办等牵头建立一套公平、公正、公开的绿色金融信用体系。绿色金融本质还是金融,在发展初期需要保护、引导,随着其逐渐发展壮大,成为现代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倡导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审批和交易平台,方便更多的市场主体有序参与进来,扩大绿色金融的覆盖面和受众度,增强绿色金融的市场活力。
    二是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投资杠杆作用。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或担保公司,与地方银行开展合作,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吸引社会资金共同为针对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项目提供支持。一方面做好标准的制定,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扩大可用资金,更多的为中小企业转型做好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运作,让好的项目形成良性循环,做大绿色发展基金或担保公司资本,有更充分的资金引导更多的项目。
    三是由省金融办和省审计厅做好风险防控,规范绿色金融市场管理。对绿色金融新项目产品和衍生品,应引入金融产品风险评级,进行合理的风险管控,避免过度发展。同时,应加快出台“绿色金融”项目认证规则,对商业银行介入“绿色金融”项目提供指导,规范绿色金融市场的进入和管理,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把控,真正实现通过绿色金融促进绿色实业发展的目的。科研技术转移交易平台呼之欲出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不断加快,江苏制造业基本建立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优势产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相配套的新格局。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缺少研发团队、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的中小企业将目光瞄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积极寻求产学研对接合作,对于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有着明显的成效。
    江苏省工商联在调研中发现,现有的产学研对接合作,多立足于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落地转化,企业的革新需求受到一定的限制,大量的中小企业更迫切寻找解决自身创新瓶颈的突破口,这就对完善的技术信息交流合作平台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江苏省工商联建议:一是构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源头、技术转移服务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科研技术转移交易平台。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科研技术资金支持力度,针对科研技术转移交易平台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激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对接产业提档升级的需求,开展科技研发,促进科研技术成果产业化发展。
    三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议依托创业创新中心、科技研发中心等机构,建立服务功能、交易功能齐全的载体,依托这个载体开展技术咨询、成果演示、交易对接,促进院校技术研发方向和企业需求保持一致性。
    四是制定出台加盟方案。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选择某一设区市作为试点单位,根据制定科研院所加盟交易平台的具体方案,着力宣传推广,努力提高技术转移交易平台(技术市场)的市场知名度,力争用3-5年时间将交易平台的范围推广至全省。
惠企政策精准落实系统“大数据”不能缺位
    近年来,国家和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优化生产经营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高企业质量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江苏省工商联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民营企业对于优惠政策依然存在不知道、不了解、用不到的情况,政策获得感不强。例如,工商联对《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在线调查,发现220家被调查企业中,认为成本降幅0%-5%的,占比达到55.5%;认为成本降幅5%-10%的,占比达到30%。部分政策如“关于企业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及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不再补交土地价款差额”,仅有18.6%的企业了解或享受到。
    对于企业获得感不强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政策种类繁多,企业很难从中找寻到有用信息进行了解对接,有时候政策期限截止了,企业才知道,错过了申报期;二是有些政策篇幅较长、专业性强,企业理解的内容与实际的意图不相符,无法精准、快速地把握政策核心内容,信息不对称;三是有些政策属于指导性意见,并没有具体可行的细化落实方案,企业无从下手,“摸不到门”。
    为此,江苏省工商联建议:一是对五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细化梳理,按照支持创业创新、技术升级、人才政策、金融支持、税费优惠等方面系统分类,方便企业最直观、快捷的查询政策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对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文、相关概念术语等进行提炼、说明和解释,方便企业更精准、快速地把握政策核心内容。
    三是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和主管部门,进行细化落实。尤其是要推动市、县(区)各级对于政策的实施门槛、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可享受的优惠等进行细化,并及时公开发布。同时,应公布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从而使民营企业能够有效地与政府部门对接联系。
    (本版稿件由高寿凯徐洪军本报记者庄道秋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