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商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
    ●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
●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依法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
●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
●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
●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在大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大连市工商联提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中发【2017】25号文件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都有明确表述。今年以来,大连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新一轮振兴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着力构建与市场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新体制、新机制,对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激发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民营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社会活力的重要源泉。
    但由于受一些惠企政策落地较难,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企业综合成本仍然偏高,中介服务收费不够规范;各类人才的流失和短缺问题严峻,创新创业的驱动力不够;金融系统服务能力不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等影响,我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限制了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等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干预企业依法经营活动;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机制,降低企业家对政策调整的担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让企业家能够安享创新活动的收益;完善企业举报和反馈机制,严厉打击向企业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不良行为。
    二要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依法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保证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重大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要认真研究民间资本特点,切实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做得了、做得好、具有良好预期的PPP投资项目;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方式,参与国企混改工作。
    三要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正能量;提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中企业家比例;鼓励支持优秀企业家在群团组织兼职;全市有关重要会议安排优秀企业家列席;完善合理容错机制,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的理解、宽容和帮助,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完善现有人才政策,改变唯学历、科研成果的选人办法,把用人主体的实际需求作为引进人才的主要依据,并系统解决住房、户籍、子女入学等问题,帮助企业留住人才。鼓励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并以智力、专利、技术入股参与收益分配。
    四要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摒弃“管”的思维,切实向“服务”方面转变,做到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服务;树立“亲清”的政商关系,切实改变“清”而不“亲”、不敢“亲”的现象,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推进“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集成机构“减窗口”,集成流程“减环节”,集成信息“提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定期向民营企业发布政策、市场、投资信息,打破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等;修改完善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解决政策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等问题。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建立政府重大经济政策出台前征询企业家意见制度,确保政策更接地气。
    五要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对于基本面向好,主业经营良好,产品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但暂时资金流动性紧张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金融创新产品,解决创业者、新三板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推进金融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金融+互联网”的新业态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