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全国领先

累计进口汽车10.3万辆 占全国各试点企业进口总量75.7%

作者: 【记者高鹏通讯员朱彤天津报道】
    天津市商务委日前透露,2017年,天津市试点企业累计进口平行进口汽车10.3万辆,进口额52.9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4.3%和93.6%,分别占全国各试点企业进口总量的75.7%和75.1%,领先于全国。
    据天津市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深化汽车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汽车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消费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试点以来,《商务部等8部委关于印发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连续出台,为打破汽车品牌授权单一销售体制,加快平行进口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和制度保障。特别是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制度引领下,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迎来了快速发展的“窗口期”。
    天津市率先成立了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起联席会议机制。去年4月,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平行进口汽车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首创“试点平台+试点企业”的试点模式。天津市先后出台《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合格保证+符合性评估”检验监管模式、仓单质押、扩大预审价范围等50余项创新举措和服务承诺集中“亮相”。天津自贸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政府服务和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营。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国税、地税、外汇、市场监管、海关缉私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将试点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分为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类别,实施从试点企业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监管。首次建立了试点企业考核退出和直接退出机制。
    据了解,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是天津自贸试验区政策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步天津市将在商务部正确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天津市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