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立案查处了一起P2P网贷公司“傍名牌”虚假宣传案。深圳深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使用“银联”为企业字号并在经营活动中突出使用,虚假宣称是国资委下属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商业信用中心”的分支机构而被处以45万元罚款,责令变更企业名称。
今年9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深银联公司在其公司前台和经营网站上突出使用“深银联”、"Deep Unionpay"等字样和标识,以及“商业信用中心深圳代表处”的牌子。经调查,该公司是一家互联网借贷企业,开设有名为“中国网络信贷银行网”的网站和“乾壹金服”的互联网借贷平台,并在山东、贵州、广东等十几个省、区设立了50多家地市级网店。该公司为了提高影响力,误导消费者,将中国银联的名称注册为企业字号,并使用与中国银联的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在经营场所、网站、商业合同中进行突出使用和宣传,还冒用“商业信用中心”的名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行为造成公众对其与中国银联和商业信用中心关系的混淆误认,已构成擅自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标侵权行为。因此,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对其做出了前述处罚决定。
近年来,“e租宝”等一系列风险事件,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像深银联这样将知名企业的名称注册为字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并非个案,大量傍名牌的企业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正常秩序,更给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在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再次指出今后3年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作为我国银行卡清算机构,中国银联是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银联”品牌也是我国最主要的支付品牌之一,关系到全国60多亿张银行卡的用卡安全。一些企业擅自使用“银联”为企业字号,误导消费者的同时,更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借贷诈骗等提供了便利,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中国银联坚决杜绝此类行为,并将配合执法部门严肃处理。此次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做出的罚款和责令变更企业名称的处罚决定,打击了“傍名称”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安全的金融环境,有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