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关键是“减证”
作者:
■吴学安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江苏将全面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成功经验做法,将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五类管理方式。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此前发布《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在深入总结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
实行“证照分离”能有效破解“先照后证”改革后面临的问题。实施“先照后证”,取得主体资格的门槛降低。但办证从办照前转到办照后,仅是一种平行位移,办证标准、条件、程序没变,申请人原本希望获得主体资格后更为便利地取得许可经营资格的希望落空,呈现出“大门敞开,二门是玻璃门”的“欲进不能、欲罢不忍”的状态。实际上,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不仅是办理顺序的调整,而是体现了商事制度改革的便利化要义。当然,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打破证、照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是要以此为契机,逐步减少企业进入市场所需的审批和许可事项,或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通过强化事后监管,使一些企业持照即可经营,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如果说“先照后证”是按住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开始键,那“证照分离”则是接过了前者的接力棒。“证照分离”试点被认为是“轻推一掌”的改革举措。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必须着眼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得感。要消除痛点,把解决“办证难”、消除“准入不准营”作为主要目的和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要聚焦重点,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以点带面。要聚焦与经济发展关联度较高、企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更多采用取消、备案和告知承诺方式,加大改革突破力度;要把握放管结合点,管得更好,才能放得更开。“证照分离”需要全面落实,把准改革方向,不走偏、不跑调,要紧密配合、主动加强与协调有关部门改革对接,建立落实问责机制,保障改革落地落实。
无论是从“先照后证”的重点前置,还是“证照分离”的主体区分,事实上都是在发挥企业活力和打破市场瓶颈上使力。扩大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营商环境竞争力、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简政放权虽然有“比触及灵魂还难”的利益割舍,但作为国家下大力气去抓的改革动作,它一直都处在爬坡迈坎的道路上。“证照分离”改革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项重要综合性改革。对破解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