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会长、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

企业家精神理应得到弘扬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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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民建又加入到工商联,并出席十二次代表大会,对我而言,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今年3月我在全国两会上专门提交了《让尊重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成为社会共识》提案,形成了大会的第225号文件。没料到,居然在9月出台的“25号文件”中,也谈到了弘扬企业家精神的主题,感觉自己为“25号文件”的出台起到了一种“敲边鼓”的作用。在本次代表大会上,弘扬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又成为热议的话题。
    企业家在企业整个经营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辛,总体来讲社会的认识还相对不足。事实上,追溯历史不难发现,近代以来各类企业推动了工业革命和社会进步,全球的重大革新几乎都发端于企业,而公司化则是现代社会、现代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离开了企业甚至不会有现代社会,更无法获得绝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正是中国企业家日复一日、夜以继日地干事业、追求事业、经营管理企业;正是这种孜孜不倦、废寝忘食的精神并锲而不舍地推动着中国经济车轮往前转动,才让中国有了今天经济强国和制造业大国的地位,才有了当前中国的民富与国强。因此,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正面价值和积极意义,以及他们带给整个社会的推动力量、牵引动力和表率示范,带给社会的巨大财富和进步的源泉动力,任何时候都不能小看,任何时候都应该尊重、都应该敬畏,任何时候都应该弘扬、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