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的竞争、区域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促进“两个健康”,关键在于优化企业家发展环境、弘扬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培育优秀的企业家队伍
●抓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完善配套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加大培养力度,提升队伍素质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聚焦企业家队伍建设,着力激发“第一资源”活力,让人倍感欢欣鼓舞。当前,泸州正处在“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的关键时期,贯彻好《意见》对于全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力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具有极强现实指导意义。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谈几点体会。
《意见》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意见》释放出中央聚焦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强烈信号,对增强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质量将产生深远影响,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富于时代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提出了新常态的科学论断,推出了一整套改革攻坚举措,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对企业家地位和作用的研究进入到一个新阶段。随着改革攻坚的深化,我国经济发展由量的扩张进入到质量并举、以质为重、转型升级的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比重日益增加,作用日益彰显。但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企业家的成长环境并不宽松,创新创业氛围还不够。为此,由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专门的《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必将有利于培育壮大一支优秀的企业家队伍,弘扬更富有时代性的企业家精神,做强做优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充分激发市场创造活力。
富于创新性。《意见》以文件形式肯定企业家精神的价值,这是建党、建国以来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意见》鲜明提出了新时期富有“中国特色”的“36字企业家精神”,即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对企业家的认同从物质上、政治地位上提升到了精神层面上。《意见》第一次还原了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创造才能的社会价值,揭示了政企关系的本质内涵,指明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路径,也将前所未有地激发企业家的创造活力。文件出台后,引发了社会公众的热烈讨论,企业家们普遍感到振奋、激动和赞许,在全国、省、市工商联座谈讨论中积极建言献策,热切期盼文件尽快落地,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发挥聪明才智做大做强企业。
富于实践性。《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眼于当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操作层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为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比如,第一次提出“研究设立全国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彰显了中央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志和决心;针对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问题,提出了建立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为科学解决该类问题提供了政策法理依据;强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防止行政权力非法干预市场经济;明确尊重企业家自主加入或退出行业商会协会的权利。《意见》明确提出制定涉企政策“要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经济决策和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进一步约束部门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权力寻租”。
《意见》强调企业家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意见》开宗明义指出“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对企业家群体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企业家作为聚合资源、创造财富的主力军,其群体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生产力和创造财富的水平。与国有经济相比,民营经济中企业家所拥有的决策自主权、资源支配权更大,民营经济在一定意义就是“民营企业家经济”,企业家的理性和自觉、企业家精神的价值,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必然更加巨大。《意见》从营造环境、弘扬精神、发挥作用三个方面着力,强调了企业家的重要性。
着力营造企业家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有恒产者有恒心”,良好的环境是企业家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家精神生长的土壤,是企业家作用发挥的必要前提。一些民营企业家经过多年艰辛打拼,获得了来之不易的成功,如果有产者的财富不能得到有效保护,就会导致企业家失去扩大投资的动力;如果竞争环境不公平,就会导致违法失信、行贿受贿、暗箱操作等乱象横生;如果缺乏对企业家经营失误失败的理解和宽容,就会导致创业者失去创新前行的勇气,社会活力将受到极大遏制。《意见》既划定了政商交往的“红线”,更绘就了政府服务企业的“职能表”“路线图”,要求扎扎实实地抓好政务服务环境打造,为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务实服务,勇于为企业家撑腰壮胆,消除企业家顾虑,努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的法治环境、依法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倡导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着力弘扬企业家创新创造的优秀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指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创新、冒险是企业家的属性,也是企业家精神的底色。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众多具有开拓精神、冒险精神的企业带头人,培育一大批不断进取、核心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企业家精神一旦缺位,市场经济就会失去活力,国富民强就难以实现。《意见》着眼于当前实际,从信念引导、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既从机制体制上解除企业家的后顾之忧,又从企业文化和社会道德层面赋予企业家精神更多新内涵,让优秀企业家精神在时代大潮中与时俱进、焕发光彩、铸造辉煌。
着力发挥企业家聚智聚力的更大作用。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是基础保障,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是方式手段,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则是企业家培育的终极目标。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是由市场来优化资源配置,企业家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主体,其作用是否充分有效发挥,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场对资源的配置程度。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企业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时代呼唤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开拓意识强、创新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家。《意见》更加明确了企业家在创造财富、拓展就业、增强国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求不断优化服务,大力提振企业家的信心,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企业家的作用和价值。
扎实抓好企业家队伍建设
发展的竞争、区域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促进“两个健康”,关键在于优化企业家发展环境、弘扬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培育优秀的企业家队伍。结合泸州实际,我们将坚持以《意见》为指引,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委、政府,特别是统战部、工商联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意见》在基层落地生根。
一是抓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有效地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采取座谈讨论、开展学习研讨等形式,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实质,尤其是要充分理解优秀的企业家精神,广泛运用各种措施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要大力开展宣传,运用电视、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宣传贯彻《意见》的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充分展示优秀企业家风采,展示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爱护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自信、坚定信念、提升能力。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就是政策执行不好、落实不到位,很多文件被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写在纸上,甚至躺在机关“睡大觉”,以致企业融资难、引才难、转型升级难等问题仍然突出。要认真落实《意见》中关于“完善精准支持政策,推动政策落地实施”等规定,结合本地实情制定贯彻举措,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形式主义”,使民营企业真正能够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要充分调动和提高企业家贯彻《意见》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参与度,防止政府“热”企业家“冷”现象。制定政策前,要充分听取企业家们的意见;政策制定后,要加大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涉企政策实施责任考核,吸收商会协会参与推进并接受第三方机构测评监督。要建立政策服务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服务格局,提供务实高效的服务,帮助企业家解决各类制约发展的难题。要积极推动“1+N”酒城人才新政实施,广纳贤才,构筑川滇黔渝结合部区域人才“强磁场”。要细化政务服务、企业家培养等各项举措,引导企业家们勇于开拓进取,积极投身长江经济带、泸州自贸区、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电网、信息产业等主导产业投资,把培育企业家队伍、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规划和项目之中。
三是加大培养力度,提升队伍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健康成长。要按照《意见》中“三个营造”“三个弘扬”“三个加强”的相关要求,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要整合组织、统战、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制定中长期企业人才培养规划,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本土企业储备人才。要创新企业家培养配套政策,实施“领军人物创新培训工程”“成长型企业家培训工程”,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搞好企业家培训,力争培养更多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企业家。要把政治引导和能力培养结合起来,既加强企业家政治方向和形势把握能力的引导,也加强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开拓能力的培养提升;要把培养人才和开放引才结合起来,注重从本地支柱产业、骨干产业中培养一批杰出的企业家,同时以开放引才、开明聚智,喜迎八方俊彦;要把弘扬企业家精神与打造泸商精神结合起来,提升“泸商”品牌知名度,引导广大泸商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为泸州加快发展注入不竭的强劲动能。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坚定不移地优化环境,激励、保护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秀、数量充足、业绩突出的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家在经营企业、弘扬正气、引领风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为泸州“决胜全面小康、建成区域中心”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系中共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