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不能变成隐私公开
作者:
■魏文彪
近日,某新闻媒体相继披露了安徽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记者检索发现,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2017年10月31日发布了《第二批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文件中公布了学生姓名、完整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等。此外,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2017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宜春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中,公布了910名合格考生的证书编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
近些年来,因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而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发布的《第二批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相关学生姓名、完整身份证号以及联系电话等一应俱全,没有做任何技术上的处理。宜春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宜春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也公布了910名合格考生的证书编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同样没有做任何技术上的处理。而像这样让公民个人信息“裸奔”,显然很容易被不法人员利用,诱发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发生。
应当承认,政府信息公开确实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与廉洁的必要之举。但是,政府信息公开不等于公民隐私公开。政府部门完全可以一方面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与公众监督,同时又对相关个人的身份证号与手机号码等进行技术性处理,比如对其中的数个数据进行遮盖等等。如此就既可以经由政府信息公开维护公平公正,又可避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人员以可乘之机,诱发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需要看到的是,民众到政府部门办事、报名、报考等,往往都要留下个人信息,政府可以说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大户”。如果政府部门不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很容易给大量民众带来安全隐患。此外,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而政府部门带头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可以发挥积极示范作用,引导其他机构与单位更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进而更好地防范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而当前一些政府部门在信息公开时无遮挡地公开公民个人信息,实是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的体现与反映。宜春市财政局会计科工作人员表示,以后会在公示名单中注意对个人信息进行遮盖,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人们期待所有地方所有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切实增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杜绝信息公开变成隐私公开现象发生,并发挥积极示范作用,引导其他机构与单位更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以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获得更为切实的保障,在更大程度上防范利用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保障公民权益遭受不法侵犯与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