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反腐助力

作者: ■李忠鹏

    我国已进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时期,面临诸多矛盾和风险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形形色色的腐败问题。腐败不是减小经济车轮摩擦力的润滑剂,而是阻碍经济有效运行的沙子,构成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诱因。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不仅关乎民心向背、社会和谐,也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必由之路。
    随着我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长期支撑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红利窗口逐渐关闭,传统比较优势日趋弱化。突破这一变化所带来的增长瓶颈,避免中等收入陷阱,一种必须的选择就是摆脱传统比较优势的路径依赖,转换经济增长动力机制,从要素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经济增长一旦建立在创新的基础上,就具有了可持续性。而腐败则是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上的绊脚石。腐败扭曲资源配置,创造寻租空间,激励企业耗费资源从事非生产性活动,导致包括研发在内的生产性活动投入减少。在资源配遏制腐败。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清除腐败就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清障。
    国际经验表明,产业结构高度化,需求结构实现从投资率上升到消费率上升的转换,收入分配方面形成数量庞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国家成功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条件。蔓延的腐败一方面导致严重的机会不平等,滋生大量的非法收入和非正常收入,另一方面导致政府可用于低收入居民转移支付的资源总量减少,低收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因此而降低,从而使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贫富分化加剧,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和“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发育相应受到严重抑制。
    改革是利益关系的调整,但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通过强而有力的反腐,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为改革排除障碍、保驾护航,可以有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滋生腐败的土壤是行政权力对社会资源的垄断及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腐败滋生的根本原因乃是相关改革没有完全到位、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根治腐败要求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共同特征。如果说我国从低收入国家到中等收入国家的华丽转身更多得益于商品市场的改革,那么要素市场改革的深化则是我国由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的大功率引擎。总之,反腐通过促进改革而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