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六法”

作者: ■田昌富
    
    2016年3月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了阐述,他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字。
    新型政商关系的本质特征
    新型政商关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商关系,是国家治理与企业治理有机融合的一种表现形式。新型政商关系有八个特征:平等性,和合性,宽松性,服务性,互动性,清廉性,法规性,标准性。
    首先,平等性。封建社会的官商关系是不平等的,西方社会的政商关系是相互利用的,新型政商关系,政府与企业特别是民企,应该是平等的,平等对话、平等服务、平等协商、平等发展。无论是“亲”还是“清”,都只有在平等条件下,才能形成。
    第二,和合性。和,是和谐,同德同心同向;合,是合作,共同想办法渡难关。以往的政商关系,就不太和合。你是你、我是我、“三道门”、“四座山”,这些严重影响了政企和谐发展,从而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宽松性。政府或部门对企业要营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不要给紧身衣穿,更不能给小鞋穿,在一种相对宽松的气氛下,民企才能放心发展、安心发展、开心发展。
    第四,服务性。新型政商关系,最重要的内涵就是服务,政府要为企业服务,做到服务良好、服务优质、服务及时、服务持久,不是以管代服务、以税代服务、以罚代服务,更不是嘴巴服务,不出实招,不见真效。企业要为社会服务、为员工服务、为政府服务、为消费者服务,这种服务是企业的本分与目的。
    第五,互动性。互动,就是相互行动、相互影响、相互推动,不存在一方主动,一方被动,而是双方都主动;不是单向的发号施令,也不是单向的只是赚钱。互动是为了共同目标和共同事业相互促进,相互鼓励,相互成长。互动,首先是政府要主动,现在改革,实行权利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就是政府主动的表现。企业呢?也要主动,主动作为,主动请求,主动协商,主动与政府平等交流,有的企业因为习惯了潜规则,主动性发挥错了,一旦要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反而不主动。
    第六,清廉性。“亲”要“清”,不能亲而不清,亲而不轨;“清”要“亲”,不能清而不为,清而不干。
    第七,法规性。新型政商关系,不是简单的一种官商人际关系,不是单向的行政管理关系,而是一种法规法律关系。政府企业,在各自的权利义务下行事,一切有法规法律标准,一切有底线红线高压线,一切有规矩,不能吹“黑哨”,不能越规裁判,更不能搞潜规则。
    第八,标准性。新型政商关系应当有比较规范系统的标准,政府首先要有一套服务企业的标准,比如有的地方办事大厅,对服务流程和标准都有详细规定,有的地方出台了权利清单和负面清单,有的地方对企业联系较多的部门和机构,实行了责任清单,还引进了第三方评估,这都是很好的尝试。
    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
    培育新型政商关系的牢固基础,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共同的理想信念,灵活的政策措施,良好的政企生态,开明的服务理念,规范的办事程序。
    首先,共同的理想信念。共同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民营企业家应当有四个自信,有这种担当,有这种精神,有这种自觉。企业家精神,就是一种社会责任,一种基于社会的理想。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与途径、办法,帮助民营企业家建立一种社会理想,一种基于理想的自觉。政府也不能只是管税收和各类条款,还要管企业家的理想和教育,把他们引导到一种大信念、一种大理想、一种大精神的环境中来。
    第二,灵活的政策措施。政府的一纸文件也不是万能的,也不一定适应所有的企业,应当及时调整不合适的政策,实行宏观的引导性,微观的灵活性,一企一策,多企多策。
    第三,良好的政企生态。良好的政企生态,是新型政商关系成长的重要条件。
    第四,开明的服务理念。政府要树立开明的服务理念,并把这种开明的服务理念系统化、周密化、经常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把统一服务与精准服务结合起来,把阶段服务与常规服务结合起来,把单一服务与多种服务结合起来,把普遍服务与重点服务结合起来,形成高效、开明的服务理念与氛围。
    第五,规范的办事程序。“亲”而有规矩,不能“亲”而无规矩;“清”而有情谊,不能“清”无情谊,要把握好“亲”“清”的度,就需要有规范的办事程序。
    多管齐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在“亲”“清”原则下,按照新型政商关系构建与发展的内在规律与外在条件,采取切实可行、操作可靠的路径与办法,促进新型政商关系形成与发展:
    首先,建章立制法。新型政商关系要靠法规和制度来建立和维护,政府行为、企业行为、社会中间机构等,都应当有制度约束,有法规界限。有了制度和法规,新型政关系不是靠人来维护来督促,而是靠制度和法规来维护和督促。
    第二,鼓励奖励法。要大力宣传好的新型政商关系的事例和典型,对于不欠薪、不行贿、不造假、不偷税、不欺诈的企业和企业家,应该给予实际的奖励,如减税减费、科技帮扶、绿色通道、荣誉奖杯、贴息贷款、无偿资助、资本金注入,鼓励奖励要注重政治引领作用和经济帮扶力度。
    第三,平台服务法。政党协商平台,是大优势、大平台,利用这个平台可以为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与发展谏言与服务,效果会更好、影响会更大、意义会更深远。同时,还要构建多种服务平台:一是建“服务区”,类似于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功能一样,为企业提供实用、快捷、高效的服务;二是设“防火墙”,类似于以防木马或黑客病毒电脑软件系统,当然这主要靠组织优势来达到目的;三是架“连心桥”,类似于交心会、恳谈会、论坛、座谈、走访等,为新型政商关系发展动真心真情,出实招妙招;四是设“缓冲层”,当政府与企业关系不融洽、不和谐、不一致时,“缓冲层”可以不让矛盾激化,不让分歧扩大;五是建“信息库”,把民营企业家的急事、难事、重事、大事纳入信息库中,为他们及时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五,重点帮扶法。重点帮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重点企业重点问题。
    第六,负面清单法。政府有了负面清单,如果我们帮助民营企业也建立自己的负面清单,就会逐步形成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良好氛围。(作者系民建湖北省委宣传部部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