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重庆市工商联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积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建立了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党中央、国务院于9月份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重庆市工商联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积极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建立了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与执法机关合作
2016年6月13日,重庆某环保科技集团向重庆市工商联反映,他们与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协议供购煤炭,因这个公司供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某环保科技集团水泥生产线2次停窑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达120多万元,为此某环保科技集团暂停了对该公司购煤协议,并暂停支付其煤炭款约20万元。事后,这个公司以向某环保科技集团索要煤款为由,纠集社会闲杂人员长时间到某集团寻衅滋事。
重庆市工商联接到重庆某环保科技集团的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6月16日,重庆市工商联向市公安局送达《关于恳请调处重庆某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生产生活被恶意侵扰的函》,请市公安局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20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家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29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公安局和礼嘉派出所的5名负责同志专程到市工商联,听取当事人和重庆市工商联法律部负责人对此事处理的意见建议,并明确表示:对影响企业和企业家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消除矛盾隐患,切实维护地方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最终,在市工商联和市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重庆某环保科技集团的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重庆某环保科技集团的处理结果,体现了工商联强化与司法、执法部门的协调合作,搭建联系平台,共同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重庆市工商联法律部负责人说。
营造保护企业家法制环境
在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中,重庆市工商联积极开展了以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
其一,务实开展法制调研、参与立法司法协商,一方面针对“两个健康”工作中的法律服务工作重点和难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形成调研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提交议案、报告和提案。另一方面,广泛参与人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对立法修法提出意见建议,在源头、根基上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需求发挥作用。
其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定期举办法制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守法诚信专题教育活动和常态开展法律进区县工商联、进商会、进企业“三进”活动,广泛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学法守法,防控风险,依法治企。五年来,累计为40多万户民营企业讲法、普法,做到从企业领导思想意识上预防、从企业部门负责人管理意识上预防、从企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上预防、从企业员工行为意识上预防,为企业规避风险、减少经济损失,起到了法律支撑作用。
其三,着力构建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着眼于市级部门和区县工商联(商会)“两个层面”搭建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机制和工作平台。
其四,精心办理民营企业维权个案,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作的说服力、协调力,通过与行政执法、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着力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全市工商联和商会组织维权案件超过300件,其中重庆市工商联直接受理维权案件150多件,都是“真金白银”,直接为企业止血减损,有效地维护了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案件主要涉及土地买卖、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劳资纠纷、行政诉讼等。
与公检法形成法律服务机制
据了解,重庆市工商联先后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了“助推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检察机关走进非公有制企业”主题活动机制;与市司法局签署了《共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共同选聘14类99名律师组建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与市公安局签署“廉洁共建备忘录”;与市高法院联合出台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意见》,在全市工商联和商会推进民企商事纠纷调解工作。2016年,重庆市工商联联合司法局、检察院、高法院启动了律师、检察官、法官进非公有制企业、商会、工商联机关“三个三进”法律服务活动。“在重庆市公安局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后,重庆人民检察院近期也会与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可以说,各部门都在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共同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共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重庆市工商联法律部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