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方案”特色何在

作者: ■本报记者管弦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江西、贵州我国首批3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全部获批,充分体现了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平台的定位和作用,此举对贵州来说,意味着作为我国首批3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试验区建设进入全面铺开和加速推进阶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此举意味着作为我国首批3个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贵州,试验区建设进入全面铺开和加速推进阶段。
    《方案》把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与贵州具体实践相结合,明确了很有“贵州特色”的五大战略定位即: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西部地区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脱贫攻坚示范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国际交流合作示范区。到2018年,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成果。到2020年,全面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成以绿色为底色、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谐为基本内涵、全域为覆盖范围、以人为本为根本目的的“多彩贵州公园省”。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和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三大目标。
    届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将控制在4.2%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4.4万公顷以内;城市空间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2%以内,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50%,县城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3%以上和90%以上。农村居民点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控制在1.9%以内,70%以上行政村达到绿色村庄标准,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森林面积扩大到10.56万平方公里,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8%,水土流失治理率达23%以上,河流、湖泊、湿地面积逐步增加,八大水系(乌江、沅水、都柳江、牛栏江-横江、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赤水河)水质优良率保持在92%以上,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6%,地级市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取得重要进展。
    与此同时,《方案》还明确提出了要开展绿色屏障建设制度创新试验,开展促进绿色发展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脱贫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旅游发展制度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创新试验,开展生态文明对外交流合作示范试验和开展绿色绩效评价考核创新试验等八项重点任务。围绕这八项任务提出了健全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山林保护制度,完善大气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水资源环境保护制度和完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等32小项系列措施,并明确相关制度建立的时间表。
    为保障措施,《方案》提出,除加强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的指导外,还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协调解决贵州省在建设试验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和整合资金渠道,创新政府性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人才引进、挂职交流、项目合作等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在高校建设一批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推动对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的硕士、博士授权点和企业科研博士后流动站给予倾斜。建立绿色科技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技术支撑体系。
    《方案》明确,贵州省要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适时开展改革任务成效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建立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新试验,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及时纠错,注重总结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