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家精神形成提供优质土壤

作者: ■黄勇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经营管理企业的综合才能,是一种重要而特殊的无形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面对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需要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创造性地闯出一条新路。企业家干事创业不仅突破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全球市场竞争等问题,往往还要突破体制机制环境的束缚,这就需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培养和形成符合中国发展方向的企业家精神。
    加快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各类市场主体是企业家队伍成长的来源。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突出环境条件打造,坚持内育外引并举、大中小微齐抓、增量提质并重,大力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与动力,努力形成各类主体竞相发展、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竞争能力持续提升的新局面。重点要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鼓励通过壮大主业、优化重组、资源整合、流程再造、资本运作等方式,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行业带动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推动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以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链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支持企业间战略合作和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更好地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在一些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切实增强企业对产业要素资源的配置能力、控制能力和综合成本消化能力。促进中小企业特色发展,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做特做新,形成优势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加速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进程,激发创新潜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注重抓好“小巨人”企业和高成长性、高带动性微型企业的培育扶持,打造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成长梯队,形成铺天盖地的发展态势。深入实施中小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氛围。
    切实改善企业营商环境。要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制定政府权力清单和便民便企服务清单,减少审批事项,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来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用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精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岗位职责清晰、流程优化、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行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实时评价制,减少中间层级和交叉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能,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要加强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要深化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民营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从体制上根本解除束缚其发展的“枷锁”。放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加快制定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负面清单”和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清单”。对新注册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完善支持创业政策体系,依法依规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职业资格审批。加快制定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支持和引导“民混国”“民参军”,鼓励民口企业为大型国有企业和军工企业提供配套服务。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功能性企业、公共服务性企业、竞争性企业三大类推进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带动力。制定企业员工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办法,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充分运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通过创新股权配置方式,不同企业采取减持国有股、增资扩股、国有产权转让等方式,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努力实现股权多元化、资本证券化和管理规范化。加快已上市企业再融资步伐,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作者系贵州省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