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公布后,天津市工商联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和部分商会会长座谈会,传达文件精神,交流学习感受,听取企业家反响,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意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意见》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企业家重要作用,充分阐述了企业家精神内涵,对工商联商会组织加强企业家教育培养提出了要求,对践行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指明了方向。
《意见》充分体现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各界关注、企业家关心的问题,及时做出了回应,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极强的新举措。企业家们感到十分“解渴”“接地气”,对今后企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充满信心。
天津市工商联将在全国工商联的指导和市委领导下,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推动《意见》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
首先,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其次,发挥工商联职能优势,进一步畅通政企对接沟通渠道。同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积极实施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还要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对商会协会组织的业务指导、行业管理、监督职能,使其成为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