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亲”“清”要求促进两个健康

作者: ■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书记王兆民

    政商关系是古往今来商人求生存、谋发展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将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二字,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破解当前政商关系交往难题给出了明确答案,特别是突出了干部靠前服务、遵规守纪的内涵,明确了法治底线和廉政红线,既让领导干部有了与民营企业家交往的依据和遵循,又让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提振了信心。
    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先后多次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到民营企业调研指导,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带好头、做示范。今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列出了正负面清单,为政商之间亲情常在、清气长存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基层党政干部“谈商生变”,躲商、冷商,不愿也不敢与民营企业家打交道现象仍然存在。
    民营经济兴,则全局经济兴。实现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需要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市场主体同向发力、各守其志、合力推动。
    要释放信号提信心。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尤其是要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既是重大经济责任,也是重大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民营经济是活力经济、富民经济、强省经济,以民间投资增长检验、以经济结构调整检验、以企业家获得感和满意度检验,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服务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要亲清交往明界限。倡导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推动领导干部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实现政企沟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搭建多层次协商平台,完善民营经济政策的咨询论证、发布公开、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抓落实。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健全直通车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把各级干部推向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一线。
    要正向激励敢担当。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规则,把担当和作为体现在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上。客观全面地评价、使用和保护干部,对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和无意过失,注意把握执纪执法政策界限。
    要优化环境放管服。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把政府及部门从设限、审批中解放出来,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减少对特定市场主体的特惠,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政商关系中的“灰色”地带。
    要以上率下作示范。把亲近企业家、服务企业家作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切实把“亲”的理念倾注在感情中,落实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