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放宽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作者: 【记者程景亮孙智沈阳报道】
    为加快推进辽宁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日前,辽宁省出台《“十三五”辽宁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强化科技支撑,充分运用“互联网+”,加强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培育新业态、推动新发展,提升老龄工作整体水平。
    《规划》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业领域,全部面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凡是市场能做的政府要创造条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养老项目实施,并获取收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新兴养老业态发展,对于养老机构以外的其他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鼓励其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区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养老机构购买服务。
    《规划》强调,要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老年人服务产业,建立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