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重庆市公安局今天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以下简称"公安30条"),力求提出针对性措施,回应企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
之前,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张国清曾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经济工作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支持和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市公安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今天推出了"公安30条"新举措。
"公安30条"主要涵盖五方面内容:一是创新服务方式7条细则,涉及民营企业引进人才以及在民企员工及其配偶等户籍、民企车驾管、消防技术、投资决策、项目布局、经营发展、内保制度等方面服务;二是优化行政管理10条细则,涉及下放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等的审批权限、缩短有关特种行业如旅馆业等的许可证核发时限、取消公章刻制审批、机动车销售企业及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更加便捷、民生物品运输的民企载货车辆办理通行证、民企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民企人员出入境和来渝与民企洽谈商务的外籍华人等在签证方面更加便利等;三是严打违法犯罪6条细则,包括对民企的报警求助、打击针对企业负责人的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以及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查处聚众斗殴、恶意阻工、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四是规范执法行为4条细则,包括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建立涉企执法报告制度,审慎使用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等;五是强化保障监督3条细则,包括成立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限期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等措施。
28日"公安30条"刚刚公布,随即引起强烈反响。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向远春接受中华工商时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重庆市"公安30条"措施,其意义重大而深远,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安机关主动作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务实之举,营造了"亲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服务,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创新举措,30条措施既是干货又很有新意,对于"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是一大有力推动;三是促进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尤其是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公安机关想民营企业之所想,急民营企业之所急,体现了公安机关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的责任担当。向远春表示:"我们有理由相信,重庆民营经济将会迎来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
重庆市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彭光远用三句话来评价"公安30条":调研细,内容广,措施实。其中,措施实,是最大一个亮点,30条措施都是货真价实,条条都是干货。一是既有服务方式上的创新,如对民营交通运输企业,所经营的七类重点车辆,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免费提供专段号牌;对紧急商务活动需办理出入境,提供24小时的急事急办服务,对需要服务的民营企业量身定制法律知识培训,风险防控意见建议等。二是行政管理进一步优化。更加方便民企办理事务,如典当等特种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等安全防范措施的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公安机关,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取消了公章刻制审批,将民营保安企业的申请提交和审批改变为网上提交、网上审批。三是对涉企案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如:对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创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等。
记者电话采访重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光勇,他显得有些兴奋:"这是'喜大普奔'的好消息,犹如一声春雷,春回大地,为寒冷、久旱、干裂的大地送来了春雨和甘霖。"尽管说话有一些夸张,但却难以掩饰对"公安30条"的欢迎程度。
高光勇说,这是重庆市委市政府爱护民营经济、力挺民营经济的又一大务实之举。他满怀信心地表示:"吃水不忘挖井人,绿叶不忘根的情,作为重庆市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山外山公司一定会抓住历史机遇,奋发有为,自主创新,做大做强企业,早日实现公司在主板上市,报效国家,造福社会,为重庆民企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