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自产自销,假一赔万,十五天无理由退换。”消费者李文,看到一个网上店家如此“诚心”的描述后果断下单,买了两盒价值260元的蜂王浆。收到货后他越尝越觉得不对劲,又拿到相关部门去检验,发现自己买到了假货,对方还不愿意赔款。说好的假一赔万呢?于是李文将店主告上了法院。近日,南京六合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处网店店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李文260元的购浆款,并赔偿1万元。
从法律的角度看,“假一赔万”的承诺超出了“假一赔十”的法律范畴。不过,商家的宣传语本身是一种主动的自证,能吸引消费者,提高销售量,顾客可以据此要求商家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如果涉及到处罚金额过大,商家可以申请调整。然而,当事卖家拒不到庭放弃诉讼权,也就没有请求调整赔偿金额,所以,法院的判决可以理解。
很多商家就是这样,销售时采用虚假宣传,夸大商品质量,把商品吹得像金子一般。谎言被揭穿后又不认账,难道忽悠消费者真的没事吗?碰到像李文这样较真的消费者,商家就要为虚假的广告语承担责任。
在此,我们应感谢两个方面:其一,较真的消费者李文。一些人在受到商家欺骗时,怕麻烦而忍气吞声,不愿举证并依法维权,更别说追究商家虚假宣传的责任了。这样无疑会纵容黑心商家在忽悠消费者的路上愈走愈远。李文勇敢地站出来,锲而不舍地走法律途径,最终获得了法院的公正判决。其二,要感谢南京六合法院,他们没有觉得“260元”的购物纠纷是小事,积极地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另外,货真价实是商家经营的不二法宝,靠虚假宣传招揽消费者,最终会露出狐狸尾巴,甚至会为“夸海口”而付出更大代价。如果真以为吹牛皮不上税,打假包票无责任,那就想错了,新闻中这家网店就是前车之鉴。愿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勇于维权,不屈服于商家的虚假宣传和假冒伪劣;愿所有的商家都能诚信经营,以质量赢得顾客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