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中介垄断 提高政策透明度 全面加快审批速度

云南10条措施推进“放管服”

作者: 【记者马蕊见习记者吕正波昆明报道】
    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公平营商创条件,做强做优做大市场主体,方便群众办事生活。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中介垄断、提高政策透明度、全面加快审批速度等10方面给出了具体做法。
    《意见》指出,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避免无效管理、重复管理,防止监管空白。彻底清理以各种名目出现的变相审批,除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事项外,对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事前审批形式实施。
    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除涉及国家安全、资源保护、公共环境、生态安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和公众健康外,其他各类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按照法定程序交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实施,全面清理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除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事项外,凡是技术工艺成熟、通过市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能保证质量安全的产品,一律取消生产许可。
    在优化重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方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从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在全面加快审批速度方面,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基层实施一批;“告知+承诺”先办后补材料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手续一批;精简中间环节,实行最终审批部门直接受理一批;对工业企业“零用地”技术改造等项目,审批改备案一批。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政府内部审批清单,把不该有的权力坚决拦在清单之外。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
    在打破中介垄断、提高政策透明度、精简投资报建评价评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监管、加大督查及宣传力度三方面,《意见》也给出了相应的具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