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理规范24项中介事项

作者: 【江南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
    记者从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中获悉,深圳市再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涉及的24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包括市规划国土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等10个部门审批事项。
    根据相关通知,清理规范的内容包括: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告、声明等材料,由实施部门通过完善标准、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严格审核等方式实现有效管理;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改由实施部门统一委托开展;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实施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据了解,教育、养老、房产有关的多个中介服务事项也被取消。其中教师资格认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事代理证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由市地税局负责的无偿赠与房屋产权过户免增值税备案服务,今后申请人提供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将不再要求经过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