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上海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ofo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身亡。近日,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ofo运营方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公司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其中大多数人表示这样的家长简直是新型的高代价碰瓷、新世纪甩锅侠,受到了满满的嘲讽。据了解,这个孩子是找到了一辆可以直接解开机械锁的ofo单车,直接上路才发生的惨剧。事后,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该男孩未满12周岁,骑着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这也正是这对家长遭受如此鄙夷的原因:家长自身没有履行监护人职责在先,且主要责任在于自家孩子,现在却提出了如此高的赔偿,甚至把第三方也拉进来成为自己的索赔目标。
可是,不妨换个角度想想,这对父母无论提出了多少数目的赔偿金额,哪怕是一个亿,这都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我们不必先急于探求高额赔偿背后的目的诉求,客观上,共享单车发生的惨剧和它的弊端,确实因为这件事的热度而被大家更广泛知晓了,这有助于让共享单车不断去完善,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因骑共享单车发生的意外事故多达18起,其中6人不满12周岁。我们可以看到,年龄不满12岁使用共享单车而发生意外的孩子占据的比例非常大。这一点足以引起警觉:这不是孤例。
共享单车既然是提供服务的一方,那么它应该保证的,就不单单是自行车本身车胎有没有气、刹车好不好的事,连同如何确保不被非法使用和不安全使用的问题,也应该是共享单车提供方考虑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