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表彰一批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根据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和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7月24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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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