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对“无人车”不能有盲区

作者: ■魏英杰

    日前,一段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上北京五环的短视频,成为当天举行的百度AI开发者大会的最佳宣传片。视频中,李彦宏说:“现在车非常得多……我们的车处在自动驾驶的状态。”很快,有人指出这段视频存在各种违法违规之处,比如双手离开方向盘、实线变道等等。还有“好事者”拨打122,得到答复是,交管部门已经获悉相关情况,正在就此展开调查
    百度的尴尬其实折射了国内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测试所面临的多重问题。
    先来看百度这边的问题。虽然百度辩称当时驾驶位上有人,并非真的无人驾驶,但实线变道,却是铁板钉钉的违法之举。此外,还有人质疑,现行法规不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百度又是怎么获得许可的?
    问题就在于,现行交通法规并没有针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而按照现行交法,在国内测试无人驾驶汽车,却又等于故意违法。实际上,目前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既然没有相关专门法规,也没有相关许可制度,让百度上哪去取得合法资格?
    日前,在首届世界智能大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该规划对直到2030年的中国人工智能产业进行系统部署。鼓励发展人工智能,就需要有相应的法规政策支持。比如,对于即将进入现实生活的自动驾驶汽车,该如何为其提供研发与应用支持,应当成为政府部门的重要议题。以针对“有人驾驶”的法规来对付“无人驾驶”的汽车,明显行不通。
    法规不可缺失,上路试验自动驾驶技术的企业,同样不能无视道路规则和公众安全。例如,企业应当定期披露自动驾驶技术的进展,对上路的测试车辆应进行清晰标识,以及提前告知公众测试路线和时间,等等。否则,法律存在盲区,企业又进行“盲测”,就是以牺牲公众的人身安全为科技进步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