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前假货泛滥的时候需要“王海”,现在市场秩序好了,为什么就不需要了?一旦不需要,假货未尝不会卷土重来。至于说“增加司法成本”,完全是因噎废食的说法。
2.“虽以便民性、服务性为说辞,但本质上就是一种经营行为”这样的说法,是把经营行为当作洪水猛兽了吗?事实上,只要便民,以赢利为目的未尝不可。当然,不能妨碍公众。
3.保姆受雇主厚待,却杀害雇主一家,这样的“农夫与蛇”的故事虽然罕见,但终究还是保姆市场混乱、职业素养缺乏所致。
4.“保障房显然是民生大事”,那些主管部门真的都这么认为吗?即便真的这么认为,就等于他们会全心全意投入吗?如果不纳入政绩考核,事情终究难以解决。
5.保护国内企业的国家意志,与引进外资追逐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诉求,两者之间可能不太对应。但掌握核心技术就能获得垄断利润,终究能平衡两者的关系。
6.按说“最低中标价”原则的盛行在私人企业中才是,但事实偏偏是国企和地方政府的招标中最受青睐。这不是省钱原则第一,而是为了省麻烦、省怀疑、省监督。为官不贪固然难得,但不敢担责也危害不小。
7.对救灾、急救等车辆免费通行的建议上升到法定,未尝不可,但也要保护投资者或者经营者的合法经济权益。可以采取国家事后补偿的办法,既达到不误公益的目的,也能兼顾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