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需要“市场的价格”

作者: ■盘和林
    前不久,茅台公司曾召开“近期茅台酒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座谈会”,就价格管控达成共识,表示要重视亿万消费者的感受,把价格控制在老百姓能承受、喝得起的合理空间。而就在座谈会之前的一个礼拜,茅台公司曾对全国总计82名违规经销商开出“罚单”,并于4月29日再发通告,除了对相关人员通报、处分外,甚至作出“终止并解除合同关系等严厉处罚”。
    事实上,即便是在800元一瓶的时候,茅台酒也从来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喝得起的酒,所谓茅台酒的“人民的价格”从来都是一个伪命题。
    白酒市场是一个市场化程度极高的市场,即便在茅台酒2200元/瓶的时候,各种不同价格的酒仍能满足公众自由选择的需求。
    实际上,茅台酒所谓的“人民的价格”更多是与公司自身利益相关,只不过是“以人民的名义”罢了,切不可当真。据报道,供不应求,成为贵州茅台股价的一剂威力奇大的催化剂。截至5月22日,贵州茅台股票收盘价441.78元,贵州茅台市值突破5500亿元,成全球烈酒第一。茅台“越限越涨”,颇与政府限房价卖地的情形相似。
    当然,这也未必是茅台公司合意的结果。毕竟,茅台酒的价格大幅波动确实有损厂家、经销商、消费者的利益,但价格控制,包括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从来都不是一个有效的工具。没有价格的变动,市场就会存在短缺和过剩。谁无视这一市场铁律,谁就将咎由自取。
    控制最高限价,类似实行“1300元零售价”,而批发价已经到了1230元,剩余70元利润还要平衡店面、人工开支,其结果只能是短缺。同时,卖者面对大量潜在购买者,配给稀缺产品,必然会造成“黑市”,即高于最高限价。反之,价格下限则会造成过剩。
    “人民的价格”往往会严重扭曲价格,进而扭曲市场对茅台酒的供需调节机制。以茅台酒为例,价格上涨后,一部分消费者会选择替代品或减少消费量,有利可图的经销商未必敢于在高价位上大量囤货,但往往会增加供给,从而实现市场自我调节。反之,只会导致供需市场进一步失衡,让茅台酒异化为“投资品”,不仅让“老百姓”喝不起,恐怕还喝不到。
    因此,经济学家从来都认为,“价格管制”往往损害那些它想要帮助的人。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茅台酒真的不需要“人民的价格”,而是需要“市场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