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开拓另类全球化渠道

作者: ■张楠之
    2017年5月18日晚,阿里巴巴集团公布2017财年第四季度财报及2017财年全年业绩。全年阿里巴巴集团收入为1582.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中国零售平台全年商品交易额(GMV)达3.767万亿元人民币,较2016财年破三万亿里程碑继续大增22%,全面超市场预期。其中,作为全球品牌转型升级的主阵地,天猫正成为品牌新品上市、消费者运营和商业洞察的首选和领先平台。截至2017年3月,在福布斯全球最具价值消费品牌中,有超过75%的品牌已入驻天猫开展销售。
    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发达的电子交易平台为贸易带来的便利,也是过去的人们所不可想象。但是,在这“不可想象”的历史差别之间,却有着某些共同的东西,即,贸易往来和物品流通总要通过某种方式,经由某种渠道,进入某个地域。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网络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网络上的电商平台,必然会成为品牌商家争夺的阵地。因为,在网络时代,市场中的生存遵循的必然是得网络者得天下、得平台者得天下的逻辑与法则。超过75%的福布斯全球最具价值消费品牌入驻天猫开展销售,欧美日韩东南亚等63个国家和地区14500个海外品牌、覆盖3700个品类的产品八成以上通过天猫国际第一次进入中国市场,这些,正是这一逻辑与法则作为现实中商业活动“指挥棒”发挥作用的表现。
    这一现象同时也说明,网络以及电商平台正在成为全球化的重要推手和助力,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互联网企业正在全球化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而越来越多的国际商家和品牌也在经由天猫等电商平台进入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化市场。
    这是一个因互联网而实现多赢的世界。
    得中国市场者得天下,从天猫到中国,或者说,经由天猫这样的电商平台而进入中国市场,正成为网络时代很多国际商家快速实现全球化的另一种渠道。而这一渠道,同时也正在成为中国商家走向全球市场的必经之路和最便捷的路径。
    与传统企业全球化发展不同的是,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企业的全球化发展,尤其是其旗下淘宝、天猫等电商平台的全球化拓展,成就的不仅是其自身的发展,更是搭乘这些平台扬帆出海的实体商家和企业,当然,也包括中国以外的各类商家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