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十大行业污染源排查评估监测工作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完成磷化工(含磷矿开采)、火电、煤矿(含洗选)、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五个行业污染源超标排放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氮肥、有色金属、铁合金、酿造、屠宰等五个行业污染源超标排放治理的目标;2020年底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四年内,该省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和网络,重点行业所有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实现全覆盖,即时在线监控磷石膏、赤泥、锰渣等渣场渗漏情况,及时发现并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制定并实施《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机制建设方案》,按照“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方案》要求按照行业进行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现有行业污染源的企业基本信息、分布位置等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污染源名单。
《方案》明确开展污染源达标评估工作,通过分类列出企业名单,在完成十大行业污染源名单梳理的基础上,排查、核定各行业稳定达标排放企业、超标排放企业和问题以及拟关停企业的名单,并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建档立卡。同时,开展污染源达标评估和业污染因子分析工作,对污染源达标情况和行业污染源排放污染因子、污染特点及现有治理工艺等进行分析,提出污染整治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