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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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称,我国已确定辽宁中部、河北唐山等12个城市(经济区)建设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指出,支持辽宁中部(沈阳-鞍山-抚顺)、吉林中部(长春-吉林-松原)、内蒙古西部(包头-鄂尔多斯)、河北唐山、山西长治、山东淄博、安徽铜陵、湖北黄石、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重庆环都市区、四川自贡、宁夏东北部(石嘴山-宁东)等12个城市(经济区)建设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说,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应重点把握三点:一是突出创新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创新实现“变道超车”;二是着力加快示范园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三是兼顾示范性和地方特色加快建设现代产业集群。
    “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重点并不是特殊优惠政策,而是支持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目的是调动地方积极性和增强内生动力,形成示范效应。”周建平说,目前相关部门已初步确定在产业、创新、投资、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