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监管与改革一个都不能少

作者: ■王义伟

    4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会员大会。这是该所时隔20年后再一次召开会员大会,证监会主席刘士余莅临大会讲话。
    笔者认真学习了这篇讲话,发现刘主席真是一个直率到可爱的人。因为他说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他说他花了最多的时间学习和研究《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认真梳理《证券法》对交易所的有关条文,然后他“终于悟出来”了。
    刘主席终于“悟”出来什么呢?答案是:证券交易所不仅是法定的证券交易场所,而且是个法定的监管机构。然后,刘主席开始给深交所的会员们普及《证券法》相关条文。
    首先,是该法第三章第二节整节规定了证券上市、退市的监管,给了交易所最终决定权。其次,是《证券法》第五章名字就是“证券交易所”,共20条,明确规定了交易所的组织及监督职能。比如,第114条、115条规定了证券交易实时监控权,异常交易限制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权和临时停市、停牌的决定权;第121条规定了纪律处分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证券法》第118条,该条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的权力。刘主席表示,按照他的理解,这一条实质上是赋予了交易所通过制定规则对市场进行“全方位”监管的权力。以上权力,被刘主席概括为“一线监管”权力,刘主席此次讲话的主要内容,就是要求交易所把这个权力用起来。
    这样的讲话,当然不光是针对深交所,也是针对上交所的。
    按照刘主席的要求,交易所“必须依法主动行使全方位的监管职能,包括对公司上市、退市和并购重组的实质性监管,这不是交易所职能的越位,而是交易所依法履职的到位。再比如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仅对上市公司,对会员,而且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证券业务的其他中介机构,交易所都必须有规可约、有矩可束。总之,入场者都要受交易所监管,没有例外”。
    “入场者都要受交易所监管,没有例外。”刘主席这样的表态,是说给新一届深交所领导班子听的。按照笔者的理解,刘主席作出这样的要求,也就预示着今后交易所的工作,将更多地向监管倾斜,整个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将日趋紧密。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刘主席“终于悟出来”这么一个道理,理应给他一个大大的赞。
    中国人讲好事成双。笔者认为,刘士余主席在悟出来一个道理之后,似乎应该再悟出来另一个道理。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注册制是大势所趋,证监会应该积极推动。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决定的实施期限为2年,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的决定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个决定能出台,非常不容易。这个决定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注册制的意志和决心。对此,相信刘士余主席心知肚明。
    由于这个决定在2016年3月1日施行,所以在随后召开的两会上,注册制就成为新闻热点。但是很遗憾,在3月12日的“银证保”三会联合发布会上,刘士余主席一方面说注册制是必须搞的,但同时又表示,注册制不可单兵突进,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研究论证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
    现在,一年多过去了,看起来,这个“相当长的一个过程”还没有结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笔者想告诉刘士余主席的是,中国的证券发行,由当年的将指标分配到各大部委和各省市,一路走到现在的核准制,再往下走到注册制,是人心所向,谁也阻挡不了。
    注册制至少有以下两大好处,首屈一指就是杜绝权力寻租。
    发审权绝对是证监会最引人注目的权力,也正因为如此,才有官员被称为“发审皇帝”。这是如同专制时代皇帝一样的权力,太大了,太可怕了,稍有不慎,就会引来恶果。这么多年来,证监会里有多少人栽在了发审权力上,刘主席应该是比较清楚的。
    再往深里探究,利用发审权力寻租,最终损害的是谁?是广大的投资者。上市公司为了通过发审付出的代价,最终都会通过各种方式转嫁到投资者、转嫁到股民身上。这和证监会保护投资者的初衷背道而驰。实施注册制,这样的权力寻租再无空间。
    其次,实施注册制,杜绝证券市场的壳资源炒作,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爆炒壳资源,是证券市场的头号恶疾,原因一方面是上市通道狭窄,一方面是退市制度不完善、不严厉。杜绝炒作壳资源,唯一的办法就是注册制与退市制度双管齐下,一方面大开方便之门,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一方面严加监管,将违规企业坚决、迅速地剔除出市场。这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最有力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注册制的实施至关重要。
这样的道理,刘主席应该能“悟”得出来吧。2018年3月1日,全国人大关于注册制的决定就将到期,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在这个日期到来之前,要么,《证券法》修订完成,注册制依法实施;要么,证监会备齐各项规章,注册制依全国人大规定如期实施。
    时间可是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