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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介绍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在发布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在回答记者关于房地产税推进情况的提问时表示:“这个问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同样在房地产税问题上发声。他称,房地产税法正在制定工作之中,关键是要选准出台的窗口。但无论怎样出台,绝不会“突然袭击”。
    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之后,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各地区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
房地产税怎么收
    有关房地产税,早在2011年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在上海试点时,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计算,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
    比如一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元,那么其一年应缴房地产税4200元左右。
房价会不会降
    实际生活中的房价高低受多种因素影响,仅凭房地产税单一因素并不会起决定性作用。在当前卖方市场下,房地产税对于调控房价的作用不太明确,因此不能把调控房价的期望全部放在房地产税上面。
    据了解,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等百余个国家都会征收房地产税,税率平均在1.5%左右,以低于市场价的评估价为税基,评估价隔几年便会适度调整。从国内征税前景看,将来我国征收房地产税的税基和税率,将总体小于发达国家,对房价的冲击没想象的那么大。因此,通过征收房地产税以期未来房价大幅下落是不现实的。
从试点到立法进程
    2011年1月,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第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重庆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
    2012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将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地产税改革。
    2012年底,时任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示,正在研究房地产税试点,2013年将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编制实施好住房发展和建设规划。
    2013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预计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专家认为,条例出台后,全面征房地产税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时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进一步积累经验。
    2016年12月19日,中国社科院2017年《经济蓝皮书》发布,蓝皮书呼吁尽快实施房地产税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