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江是如何把自己玩死在沙滩上的
作者:
■王义伟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2016年12月22日,广东惠州中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吴长江14年徒刑。吴长江,这个名字里有“长江”二字的雷士照明创始人,就这样“死”在了沙滩上,不过,他不是被后浪拍死的,是自己把自己玩死的。
吴长江的失败,原因很多,笔者总结主要有两点:
其一,草莽作风,与现代公司治理规则格格不入。
粗粗一看,吴长江似乎有点儿像苹果的乔布斯,两个人都是被赶出公司,然后又回归。但是,乔布斯的出走和回归,都是在规范的规则下进行的,乔布斯是遵循、尊重、认可这个规则的。而吴长江则不是,他的出走和回归,草莽气十足。
吴长江手里有一张王牌,就是雷士的经销商。在他看来,经销商是雷士的命根子,掌握了经销商,就掌握了雷士的命脉,他就可以稳坐头把交椅。根据媒体的报道,2012年吴长江第二次被迫下台,从境外归来之后准备再回雷士,一个非常重要的动作就是和经销商们喝大酒、联络感情,“满桌子围着雷士的经销商,吴长江和他们举杯,一口一个二两白酒。”然后,雷士的员工、供应商、经销商开始罢工、闹事,逼迫吴长江的对手退让。
这样的做法,让吴长江的合作者感到不可理喻。
当然,还有更加不可理喻的。这次法院判处吴长江徒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没有经过雷士授权、没有经过雷士董事会同意,个人决定将雷士在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存款,为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申请巨额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最终导致银行将雷士的5.5650亿元保证金强行划扣,造成巨额损失。
也就是说,吴长江从头到尾觉得雷士是他自己的,将董事会视若无物,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吴长江不但觉得雷士是自己的,还一直自以为是英雄。2012年7月,他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重复一句话,“企业是我的。我是英雄。”现在看来,这样的英雄,真的让人哭笑不得。
吴长江失败的第二个原因,是胆小怕事,不善处理政府关系。
他身上虽然有浓厚的草莽气,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特点:惧官。他不善于,或者说怯于与政府部门、尤其是公检法等强力部门打交道。
2012年5月,因为涉嫌关联交易,吴长江被警察带走问话。然后,他就跑了。
5月20日,吴长江将出了麻烦的信息告诉了当时的合作伙伴阎焱。5月23日,吴长江就跑到了香港,然后又给阎焱打电话,表示暂不回去。直到6月20日,记者问吴长江是否因案件仍在调查中而不愿返回内地?吴长江称马上将安排妻女到加拿大读书居住,而他将“陪她们一段时间,调整后再回来”。
吴长江这一跑,就给了合作伙伴一个机会。根据阎焱的说法,吴长江到港后,他咨询了律师,律师给出了两个意见:第一,雷士是上市公司,事关重大,必须公告;第二,吴暂时回不了内地,失去履职能力,应该辞职。
于是阎焱给吴长江发出了这个信息。笔者无法查证阎焱是如何说服吴长江的,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已成惊弓之鸟的吴长江,同意了合作伙伴的建议,在辞职书上签字画押。
当时笔者曾写过一篇评论,认为这是吴长江的一个重大失误。因为没有任何信息显示他不能回内地,即使不能回内地,也不意味着他失去履职能力。黄光裕在狱中,还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何况吴长江从头到尾是自由身(至少公开信息是如此)。没有定力,关键时刻慌了手脚,对别人言听计从。这个教训,非常深刻。
现在看来,吴长江躲到香港,不光是没有定力这么简单。他们这一代人,经历的风雨太多,见识到了太多的政治上的神威莫测,所以从骨子里有一种对政府部门的畏惧。这种畏惧,很可能会伴随一生,无法去除。
吴长江入狱后,他在德豪润达的股份被司法拍卖,2月14日情人节当天,拍卖失败。接下来,法院将降价再一次拍卖。
股价在跌落,吴长江的人生也在跌落。
笔者不太肯定,类似吴长江的履历和心态,是不是属于第一代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宿命。因为他们大多起于草莽、野蛮生长。他们一方面无视规则,一方面又充满江湖义气;一方面热衷于结交权贵,一方面又受不起惊吓,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远走高飞;他们对内胆大妄为,对外尤其是面对强力部门时,又胆小如鼠。就这样在起起伏伏、左冲右突中,耗尽时光,耗尽一生。如果后半生还有一段牢狱生涯,这样的人生,实在是尝尽了各种味道。
吴长江被一审判决后,截止到目前,尚没有二审的消息传来。一般预料,二审减刑的可能性不大。这也基本意味着,吴长江余生在事业上翻盘的可能性极小。
当然这也不好说。在吴长江身上,说不上就有奇迹发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