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出台网约车管理细则,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在车辆准入等方面,门槛略有降低。
新政规定,拟申请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1.8升,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2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千米。新政还将网约车车龄由2年内扩大到3年内,对驾驶员的年龄要求也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调整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新政还取消了对车辆“具备固态存储的视频监控装置、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和“网约车需要运力投放指标”等规定。
此外,沈阳还就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即顺风车作出规定,每辆车每天合乘出行次数不得超过4次;合乘出行提供者应当免收费用或与合乘者均摊共同出行期间的车辆燃料成本、路桥通行费等直接费用,不得收取计时费用及其他费用;合乘服务软件应当从技术上限定合乘次数、合乘服务范围等,不得设置合乘出行提供者预先查询合乘者需求信息的功能,禁止违反合乘规定的其他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