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修订产业目录支持中西部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作者:
    【本报北京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对外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据介绍,本次目录修订按照适应外资产业转移新趋势、充分发挥地方比较优势、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与招商引资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总条目共639条,比原目录增加139条。
    主要变化包括:一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支持高新适用技术产业发展;三是鼓励加快发展服务业;四是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五是强化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六是适应新形势调整原有条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正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修订该目录是积极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促进中西部地区开发开放、增强中西部地区竞争力、更好吸引外资具有重要意义。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是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区域产业政策,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是第4次修订。涵盖范围包括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共22个省(区、市)。修订版目录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