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创容缺受理 商事制度改革迈大步

2016年新设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就业岗位超743.5万个改革服务“双创”作用日益明显

作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通讯员粤商宣

    “好方便!南海推行政审批容缺受理,这48个事项资料暂缺也能办。”中华工商时报记者获悉,从2月6日起,广东佛山南海区在全市率先对首批48个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容缺受理,具备基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其他申请材料暂缺或有误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可先予以受理,审批部门同步开展审查。
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据了解,广东连续5年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率先在全国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广东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896.63万户,较2015年末增长15.55%,占全国市场主体总量的十分之一;注册资本(金)27.56万亿元,比2015年末增长45.24%。全省每千人拥有企业达到32户,已超过中等发达经济体最高水平。全年广东省新登记企业79.05万户,同比增长29.38%,日均新增企业2160户,占全国日均新登记企业1.51万户的七分之一。广东省2016年新设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就业岗位超过743.5万个,改革服务“双创”作用日益明显。
    可以说,取得如此成就,源于广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续释放的红利。
    经验一:积极探索,先行先试。2012年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省域全覆盖。广东各职能部门主动适应“宽进严管”改革需要,大力推行企业信用监管、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改年检验照为年度报告、改日常巡查为抽查监管等方面“大事”不断。
    2015年广东又率先通过《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立法程序,并正式实施。
    经验二:全面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各项改革。大力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改革,推动各地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广州、深圳、佛山、江门推行“同城通办”改革试点。开展简易注销改革试点。
    商改后,商事登记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由原69项削减为11项,其他经营项目全部改为后置审批,流程简化,申报速度加快。
    经验三: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协调广东省直各单位和中直驻粤各单位,协同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与工商登记的衔接。出台《广东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明确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383项。开发广东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推动实现工商登记与后续审批的有序衔接。
    经验四:深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不断完善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广东),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大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
    经验五:评估开办企业便利度。联合广东省社科院,借鉴国际营商环境评价通例,构建评估模型,收集数据信息,对2016年广东21个地级以上市开办企业便利度进行评估和排名。
    据记者了解,深圳是广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最鲜活的例子——95%以上的商事主体设立业务和80%以上的变更业务目前都通过全流程无纸化方式办理;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深入实施;率先在全国正式实施企业简易注销,从制度设计上解决企业“准生容易死亡难”的问题,网上申报、平台公示、网上核准,全面简化手续。
    2016年,深圳正式上线全国首个地方商事主体信用监管公示平台,目前平台日均查询量达66万多次,其中,深圳信用网已征集330万商事主体(含注销)的6.3亿条信息,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