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重在激发“四股活力”
作者:
■谭浩俊
据媒体报道,截止到目前,已有20多个省份出台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文件,或在地方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任务,且有多地相继公布了混改、员工持股实施细则甚至明确试点企业名单。如上海、云南、新疆、吉林等地提出积极推进市属企业上市及资产证券化,福建、北京、青海等力推员工持股试点,四川、天津等将推动员工持股年内落地等。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毫无疑问,混合所有制将成为国企改革最为引人注目的方面之一,并作为重点向前推进。但是,推进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作用,可能各地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甚至有的地方完全是为了应付上面的要求,做出一种姿态。至于能否达到目的,还没有做深入思考和分析。
事实上,对国企改革来说,无论是实行混合所有制还是其他方式,都应当把目标放在增强活力方面,且这里所说的活力,不只是企业活力,还有政府活力、员工活力,尤其是社会资本的活力,必须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面、主要目标。否则,混改就失去了意义。至少,达不到最佳效果。而在激发活力方面,不同的主体也要有不同的要求。
对政府来说,就是要激发“放”的活力。众所周知,目前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总体上还是关系没有得到理顺,政府对企业的放权没有到位。更多情况下,企业还在扮演行政机关的角色,从企业经营者的选聘到对企业的管理,从资源配置到收入分配,从投资管理到薪酬管理,都必须在政府的管制下进行,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也正因为如此,企业经营的好坏,与经营者的关系不是十分密切,导致经营者很难全力为企业、为员工服务。相反,各种投资失误、管理漏洞、分配不均现象却随处可见。所以,推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要解决好政府的放权问题,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让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把该赋予给企业的权力赋予给企业,把该履行的监管责任履行到位。只有这样,国企混改才能达到目的。所以,混改必须解决政府的权力下放问题,并用权力下放来衡量混改的效果,评判政府的职能转变。其中,尽可能地降低国有股的比例,让其他所有制资本控股企业,是政府权力下放的重要方面。
对企业来说,就是要激发“闯”的活力。眼下的国企,多数都是按照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进行,缺乏应有的市场意识。正是因为缺乏市场意识,才使得多数企业在创新创业方面缺乏动力,缺乏热情。别看国企都一个个规模很大,但是,真正有核心技术、核心产品、核心竞争力的并不多。为什么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有那么多的僵尸企业需要处理,那么多的遗留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多的风险需要化解,原因就在于,按部就班下的国企,长期以来都没有真正的在市场闯一闯、冲一冲,没有在创新方面有大的动作。也正因为如此,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就明显不足,多数情况下必须依靠垄断、行政资源、政策倾斜等才能勉强维持生存。所以,推行混所有制改革,就是要解决企业的“闯”劲不足问题,把企业推向大海,自己游泳,自己寻找生路。
对员工来说,就是要激发“干”的活力。国企的员工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员工相比,在上班的时间方面,可能都差不多,但是,工作的效率就存在差距了。一方面,庞大的管理机构,让管理人员比重过高,人浮于事的现象十分严重;另一方面,由于考核机制不健全,人员进出无法按市场化进行,工作效率不高、劳动生产率低下的问题十分严重。相当一部分员工都存在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效的现象,甚至在工作中出现拿产品质量说事的现象。所以,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如员工持股,解决员工“干”的问题,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和重视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员工持股也不是全员持股,而是骨干持股、精英持股、重点人员持股。否则,又会变成新的大锅饭。
对社会资本来说,就是激发“投”的活力。眼下,社会资本没有出路和投资动力不强的问题,是经济活力不够、经济转型步伐不快、企业竞争力不强的主要方面。特别是去年下半年起,社会资本更是陷入了投资低迷的状态。原因就在于,经济形势不佳、企业效益不好,加上改革迟迟没有推动,导致社会资本没有比较好的投向,继而影响投资的积极性。很显然,国企改革对社会资本来说,是目前最好的投资平台。也就是说,推动混所有制改革,必须把激发社会资本的活力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有效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整体上市、资产证券化、员工持股等当然是吸引社会资本的有效方式,但是,从总体上讲,还是要以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这其中,就要在政策、手段、思路等方面给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允许企业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只要不是主观上想钻政策的空子、侵吞国有资产等,就要允许出现差错,而不是见错就打,导致改革者不敢改、不想改、不愿改。只有真正改了,社会资本才有出路,社会资本的投资活力才能激发。
总之,国企混改必须把激发活力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混改,让国企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并为建立更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