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参与度为什么不高
作者:
■刘诚
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如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意义重大。
民间投资下滑将影响长期增长和创新能力。短期看,维持国有经济投资较快的增长,可以使得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托底经济增长。但从中长期看,民间投资趋缓,对中国经济带来考验。一方面,民间投资占比六成以上,增速下滑将直接拖累宏观经济的长期增长。另一方面,一般而言,民间投资的生产效率相对较高,民间投资下滑将直接影响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新动能的培育。
当前,国企重组或股份出让经常是由央企、地方国资、社保基金等接手,民间资本的参与热情不高。以石油行业为例,2015年10月国土部向社会公开招标4个新疆油气勘查区块,其中1个区块流标,另外3个区块皆被北京国资所属企业以最高投入资金中标。
民间资本参与混改积极性不足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是行业层面的市场准入未充分放开,民资进入难。二是企业层面的混改,对民企让利依然较少。民资参与的获利预期较低,没有充分做到“激励相容”。三是民间资本未能嵌入国企治理结构,制度话语权低。
对此,笔者认为,应借力混改推动民间投资,第一,结合分类改革,让民资在不同层次上进入国资垄断行业,尽可能地开放竞争性业务,不依据国企的财务状况而是竞争性来分类,即不是让盈利差的或者资金短缺的国企,而是让市场竞争性强的国企优先进行混改。
第二,在企业外部竞争上,强化行业公平竞争。一是市场开放与混改不是替代,而是互补关系。要加大国企垄断行业市场开放的范围和深度,要触及民企的实际利益点。国企投资重在“补短板”,减少对民资的挤出效应;二是如果涉及行业特性不能让民企进入,也要研究和试点让民企进入该行业的部分竞争性环节,并通过分拆和交叉持股等方式鼓励国企间的竞争;三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成本。在资源使用权及支付价格、信贷利息、土地租金等方面加强市场化改革,促进国企和民企的公平竞争。此外,在混改的央企试点以及地方试点中,突出公平竞争的内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第三,企业内部治理上,保障民资话语权。一是以建立规范有效的董事会为重点进行公司制改革,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允许民资派代表进入董事会;二是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民资出资人对关键业务、重点领域和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对国企高管分层管理,任命和选聘相结合,实行职业经理人改革,允许民资代表当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只有增强民资积极性和话语权,才能撬动更多民资,改善国企治理结构、产业结构和经济转型升级。
第四,在政府管理体制上,规范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力。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尽快实现从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成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出资企业以管资本的方式行使出资人权利,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与其他民间资本一样均等地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