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联建议重视民企诉求:

出台正负面清单构建“亲”“清”关系

作者: 【记者庄道秋6日南京报道】
    在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江苏省工商联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诉求,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出指引,开列正负面清单,规范政商交往,防止“勾肩搭背”和“谈商色变”两种错误倾向,畅通政商交往渠道,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壮大。
    江苏省工商联表示,近年来,面对正风反腐、执纪监督越来越严的态势,一些干部抱着“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做事”的态度,对企业的合理诉求、合法权益不关心、不回应、不作为,与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的接触联系俨然成了“瓜田李下”甚至是“雷区”“禁区”。
    据介绍,去年10月,江苏省500余家企业通过民营企业信息直报点填报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调查问卷》,有效问卷500份。调研结果显示:26%的企业家反映党政干部和企业不知如何交往;34.8%的企业家认为目前缺少政商交往的途径和渠道;12.8%的企业家认为当前党政干部存在疏远企业家的情况;20.2%的企业家觉得政府不重视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为此,江苏省工商联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诉求,出台《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应立足于纪委相关规定和本省民营经济情况,鼓励公职人员主动服务企业,明确规范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同时又划清交往的“边界”,推动构建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意见》应发挥“打补丁”“填空白”的作用,针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有相关规定但操作性不强、规章制度之间衔接不畅等问题进行详细说明,推进微观制度的创新。
    《意见》应以正负面清单的形式出现。正面清单着重促进政务服务优化,从推动政府部门公正平等对待非公有制企业、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改进政务服务方式、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畅通非公有制企业诉求渠道、推行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负面清单可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时,明确提出要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触法、不越纪、不谋私,严禁“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奖品、奖金等财物”、“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及其负责人筹资、借款、借物”、“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工商管理、税收征管、金融贷款以及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和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意见》应着力构建公职人员和非公有制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引导完善“推行联系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完善重点企业挂钩帮扶机制”等内容,从制度上消除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谈商色变”的现实顾虑,用亲商、安商、护商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信心。
    《意见》应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对于廉洁记录良好的企业,予以表彰、鼓励、扶持;对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有关经济活动;对不廉洁企业或者有行贿记录的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在相关规定期限内不得授予政治荣誉或者给予政治安排;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廉洁风险防控。
    《意见》应提出宽容失误,细化容错纠错办法,建立容错提出、受理、审议、界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