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则无“车”可乘

作者: ■张剑锋
    中国铁路总公司19日表示,为了倡导文明出行,铁路部门出台《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并从即日起实施。依据该办法,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等7种行为的当事人,将被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信用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铁路部门将严格按规定向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有关征信机构提供。
    也许,大家对欠账不还、言而无信的人深恶痛绝。然而,对乘坐火车逃票的行为,似乎还认识不到是一种失信。也许有人会说,火车拉1个人得跑,拉1000个人也得跑,少一个人买票不会有损失,何必小题大做?但是,整个社会的信用,正是一个个个体的一次次行为构成的。逃票等行为,不仅损害了铁路的正常经营利益,也扰乱了社会公平,对所有守信者而言那是一种不公,应该受到惩戒。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孔圣人在2000年前就说过,不讲信用的人将寸步难行。中国人历来信奉诚实守信,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古人就用“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等成语来比喻承诺的分量和贵重。“诚”与“信”可以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
    而随着全国征信体系的逐步推进,各地失信“黑名单”的上网公布,失信已经从“不想”的个人自觉软约束,上升到制度层面上的“不能”“不敢”硬约束。国家对失信被执行人有很多的惩戒,包括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人无信,则无“车”可乘。失信不仅关乎名声,还将影响出行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背信社会,换来的必然是被社会惩罚,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