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企业创新好氛围
作者:
■王呈
岁末年初,关于知识产权的政策密集出台。
有的针对国家主要城市群、各类国家级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国家战略规划重点区域,有的在专利保护这一“短板”上做文章,有的聚焦于下一阶段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
而国务院层面出台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可以说,是以上政策的集大成,更是去年11月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见的具体落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出台的《规划》,是知识产权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
为何近期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如此之高?
一是从整体水平看,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已超过美国和日本之和,且增长迅速,已经是知识产权大国,但我国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仍存在。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是量变到质变的必然趋势,也是“十三五”经济增长的重要依托。
二是从外部环境看,我国企业经常因知识产权遭遇贸易摩擦,即使是华为、中兴这样的大型民营科技企业,谈起美国“337”调查时也是唏嘘不已。业内估计,近年来我国企业胜诉率不足40%,孰胜孰负,影响着一大片市场的产品销售。境外申请专利数较少也为潜在的失利埋下伏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专利境外申报为4.22万件,仅为美国的17.73%。
在一些时候,国内专利申请甚至流于形式化。许多中小企业常常没有太多精力设置部门或团队处理专利事宜,只能委托专利代理公司,但这样的危险在于,这类专利申请很可能只是拼凑、应付而已。
不少代理公司甚至还是“黑户”。有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1月,全国各地工商局注册有28967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但国家知识产权公布的有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只有1496家,占比5.16%。
而在PCT(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这类只有发明才能申请通过的国际专利数量中,2015年中国申请量是美国一半、日本的七成。
不可否认,从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严格,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化改革还有待推进。
一方面,企业申请专利的好处很多,比如获取融资、提升估值、获得补贴等;另一方面,侵权成本低、察觉不易也让不少企业不敢申请专利。
有企业家感慨,一旦申请,就要对公众公开专利内容,有些竞争对手会“嗅”到这些信息,而且其研发的产品进入市场后,难以察觉、难以取证。即使取证成功,数万元的判决金额也远远达不到预期。
针对“维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规划》指出,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构建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强“双轨制”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要充分利用好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优势互补,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协作。
当前,最高法、最高检均出台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意见,明确提出要对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网络侵权、有组织侵权等恶劣情节犯罪加大打击力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
地方上也有不少有益的探索。上海浦东开展的知识产权“三合一”改革,正是跨部门的一项举措,把专利、商标、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进行整合,提升了行政效率。知识产权综合保险、科技保险等金融工具的出现,也有效降低了科技企业维权和创新的风险。
而对于中小企业遭遇的问题,具体政策上,还需要更多在实处下功夫,加强针对性、提升企业获得感,譬如加强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管理培训、充分发挥商会组织的作用、组织应诉联盟抱团分摊成本等,真正实施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打一个漂亮的“翻身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