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山西省注册的金融机构有银行、券商、保险等,彼此间合作空间巨大;而作为山西金融振兴计划的一部分,省内金融机构间更应该加强合作。但公有制金融机构往往为合作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把省内非公金融机构排除在合作名单之外。因此,政府应该进一步协调促进本地金融机构间的交流沟通,从把握实质性风险的角度出发,推动本地公有制金融机构降低合作准入门槛,相互进入彼此的“白名单”,实现联动,提升金融业在省内GDP中的比重。
与沿海发达城市相比,目前山西对本土金融机构政策扶持、人才激励、财政奖励、高管个税优惠、业务优先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相对较少;在推动PPP等项目落地的过程中对非公金融机构,重视程度也不够。
政府应该进一步重视省内非公金融机构的作用,在政策、税收、资源等方面能够优先予以支持,同时发挥好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优先将有限的财力和资源,对接资本市场;可以由券商设计一两个利用资本市场的PPP示范项目,以带动更多社会投资。为了促进山西资本市场的发展,山西省委、省政府多次下发文件鼓励企业改制和上市;但传统实体企业对于资本市场的认识普遍不到位,更多停留在“我能融多少资金”的层面。鉴于这一状况,应当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私募基金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既能够提供资本、激发中小微企业活力、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又能够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升企业内在价值;在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有着特殊的作用。但山西省私募基金发展严重滞后,截止到2016年10月底,在中基协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达1.7271万家,而山西省仅有39家。建议政府加大对私募基金公司的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使更多私募基金机构落户山西,为“资本兴晋、金融强省”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