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票平台不应成为公平的羁绊

作者: ■朱建科
    随着春节日益临近,抢购车票也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区别于往年的是,进入2017年,抢票手法出现新变化,第三方抢票平台提供多项抢票业务,只要参与叠加包业务,付费越多,抢票的成功率就越大,服务费最低是票价的一半,高者竟然超过原票价7倍。
    因为利润高的吓人,于是各大网络平台趋之若鹜,提供花样繁多的第三方有偿抢购业务,笔者在质疑第三方操作平台是否合法的同时,单就属于大众资源的车票,本该公平参与购买,如今却成为各大网络平台敛钱的工具,不能不说,第三方抢票平台,不应成为公平道路上的羁绊。
    昔日的黄牛让人深恶痛绝,如今披着合法外衣的第三方操作平台,其实才是最大的网络黄牛。
    作为第三方平台,有偿抢票服务不过是该网络敛钱的冰山一角,“抢票加速包”才是最大的诱饵,一分钱办一分事,没有道德底线,付费越多,抢票概率越大,因为急着回家,多少旅客被宰,自吞苦果的行为实在不枚胜举。
    随着购票主战场从车站窗口向网络转移,诸多第三方平台的参与已经严重扰乱了购票公平秩序,除了加剧抢票难,更引起社会的强烈质疑声,躺着也中枪的铁路,面对花样繁多的第三方抢购平台,只能被动的升级再升级,但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行为无异于杯水车薪,无法彻底改变不公平现状。借用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天武说,火车票是属于有管制性质的紧俏公共资源,不是自由经营商品,平台收钱代刷实际上是一种代购行为,应当具备相应资格。如果这些平台没有取得资格,那至少是非法经营。而且敢加价上千元,太过明目张胆。
    实名制售票业务已经实施五六年,各部门应该依据实名制做出相应的法规修改,“小商户被查”“大平台无罪”的现状只会加剧民众对政法机关的质疑,明确各种限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混乱,从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