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
《方案》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以下统称保证金),均纳入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另行专项清理规范。
根据《方案》要求,凡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证金项目,要严格落实到位。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由征收部门制定返还进度表限时返还。凡是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立保证金项目。对管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保证金项目予以合并管理,统一缴纳标准。作为设立保证金依据的法律、法规作出调整的,及时按照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对保证金名目、缴纳形式、缴纳额度、返还周期等进行更新规范。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缩短资金占用时间,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方案》提出,在摸清保证金项目底数基础上,梳理并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探索完善保证金管理模式,监督保证金返还进度。各地、各部门要研究创新涉企保证金缴纳方式,探索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免收保证金或适当降低缴纳比例(额度),适度扩大企业通过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试点。
《方案》强调,河南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内保证金收缴、返还工作的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作用,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的审计监督。同时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查处和曝光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的行为。
【又讯】记者日前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整合人社政策资源服务企业发展,通过社保缓缴、降费、补贴等政策措施,目前已为企业减负43.09亿元。
围绕稳增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网”基础建设、八大重点产业、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云南省已制定出台人社配套政策71条。其中,制定深化人社“放管服”改革举措30条,共取消职业资格认定339项,并建立、实施“五证合一”制度,切实降低重点产业就业创业准入门槛。
在实施社保优惠方面,云南省通过社保缓缴、降费、补贴等系列政策措施,共为企业减负43.09亿元。其中,批准企业缓缴社保费7.59亿元,通过降费率减少企业缴费27.4亿元;发放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补贴8.1亿元。
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云南省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措施,今年全省共扶持创业13.6万人,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8亿元,带动吸纳就业38.3万人,建设创业园区101个、众创空间40个、校园众创平台64个。